20世纪,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信息化席卷全球,经济与文化加快融合,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趋势日益增强。发达国家把文化发展战略作为国家发展、经济竞争的重要战略,优先发展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带来丰富的文化产品,而且必将促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文化产业已成为全球发展最快和最具潜力的产业之一。面对这种形势,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对于一个城市而言,文化是一个城市的品味、是城市的内在吸引力。为全面反映洛阳市文化产业发展进程,增强洛阳市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能力,本文以现有文化产业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结合文化资源普查等相关调研成果,对洛阳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进行一个客观的分析研究与评价。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内涵概念界定
按照人们通常的理解,文化是精神层面的东西,是一种人性化的需求,是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反映和表现。目前,国际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文化产业的概念和分类标准。从狭义上讲:是指语言、文学、艺术、教育、科学及一切意识形态在内的精神产品。广义上讲: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过程中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财富)和精神产品的总和;
为统一文化产业统计口径,2004年国家统计局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将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这一界定概括了文化产业的两个属性:一是具有文化内涵,能为消费者提供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二是具有产业功能,可以通过生产经营和市场运作而营利和发展。其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具体体现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一致性上,即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和服务的同时,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物质财富。由此可以看出:文化产业的内涵确定,一是着眼于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二是立足于市场经济。它具有文化的属性,产业的性质。它是“从事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和以文化为内涵的各种服务活动或部门的集合”。也进一步体现出文化产业的基本特征:是以产业作为手段来发展文化事业,以文化为资源来进行生产经营,向社会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其目的是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全面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提高。
二、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统计范围与分类
根据文化产业的内涵与外延的概念界定,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范围包括:提供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和文化休闲娱乐等活动,及与之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文化产业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性可分为:文化服务(主体产业)和相关文化服务(相关产业)两大部分。
1、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即“文化服务”包括:提供文化产品(如图书、音像制品等)、文化传播服务(如广播电视、文艺表演、博物馆等)和文化休闲娱乐(如游览景区服务、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等)活动;
2、文化产业的补充部分即“相关文化服务”包括:与文化产品、文化传播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活动有直接关联的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活动以及相关文化产品(如工艺品等)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02》标准,文化产业涉及到国民经济行业的24个中类、80个小类。具体包括为:
(1)为社会公众提供实物形态的文化产品和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游戏软件等的出版、制作、发行。
(2)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休闲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博物馆展览服务、网络服务、旅游休闲服务等。
(3)从事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档案馆服务、文化研究、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影碟机、音响设备、文具、玩具、纸张、磁带、光盘等生产经营活动。
(5)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电视机、收录机、乐器、游艺器材等生产经营活动。
(6)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按照文化活动的重要程度和对社会的贡献,文化产业分为: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四个行业大类;“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其他文化服务等三个行业大类;“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两个行业大类。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是文化产业的主体,相关层是文化产业的补充。如下图所示:
核心层包括:
一、新闻服务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四、文化艺术服务
外围层包括:
五、网络文化服务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七、其他文化服务
相关层包括:
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三、洛阳市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和特点
(一)文化产业总体发展状况。建国五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大力推进开发第三产业目标的确立,洛阳市文化事业得到长足发展,精神产品成果喜人,在艺术教育、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及群众文化活动等方面都有了新的发展。改革初期,一些文化单位已率先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部分文化单位试行企业化经营,使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生产属性逐步显现。
2005年,是洛阳市文化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的一年。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工作,
近几年,随着大力发展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第三产业,文化单位的产业意识明显增强,文化产业逐步兴起扩大,涌现出一批面向市场、创新发展、颇具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的文化企业,成为发展壮大我市第三产业的一支文化生力军,文化领域面向市场的改革步伐明显加快。
2006年,我市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5家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演出机构,全面完成了资产评估、职工身份置换等多项工作,初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我市文化体制改革的经验被省产业办推广,被列为全国文化产业试点城市,享受优惠政策。
2007年,洛阳市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促进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日益繁荣。全市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000美元,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595.5亿元,比上年增长1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4.0亿元,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969.8亿元,增长19.1%;第三产业增加值471.7亿元,增长12.8%。经济的繁荣推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越来越显著,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
——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总量和速度不断提高
从统计结果看:到2007年底,洛阳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27.9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24.1%,高于全市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占全市GDP的比重为1.75%,比上年提高0.15个百分点;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6.8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7%;文化产业总产出达到74.93亿元,比上年增长48.3%。这表明:洛阳市文化产业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总量和速度不断提高。(见下表)
2007年洛阳市文化产业主要指标
层 别 |
文化产业分类 |
增加值 |
从业人员 |
(万元) |
(人) | ||
合 计 |
279012 |
67760 | |
核心层 |
核心层小计 |
37406 |
30706 |
一、新闻服务 |
|||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
17293 |
11509 | |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
11443 |
2373 | |
四、文化艺术服务 |
8670 |
16824 | |
外围层 |
外围层小计 |
33677 |
13474 |
五、网络文化服务 |
3528 |
414 | |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
17126 |
5935 | |
七、其他文化服务 |
13023 |
7125 | |
相关层 |
相关层小计 |
207929 |
23580 |
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
95271 |
11159 | |
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
112658 |
12421 |
——文化结构发生变化,产业分层逐趋合理
按文化活动特点分:直接从事文化活动的“文化服务”行业实现的增加值为7.1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5.5%,从业人员4.41万人,占全部文化产业65.2%;提供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的“相关文化服务”各行业实现增加值20.8亿元,从业人员2.36万人,分别占全部文化产业的74.5%和34.8%。
按文化产业三个层次来分: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服务为主的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核心层”实现总产出13.72亿元,创造的增加值3.74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3.4%,共有从业人员3.07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45.3%;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主的文化产业“外围层”实现总产出9.05亿元,创造的增加值3.37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12.1%,从业人员1.35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19.9%;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的文化产业“相关层”实现总产出52.16亿元,创造的增加值20.79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74.5%,从业人员达2.36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34.8%。核心层、外围层、相关层实现的增加值之比为13:12:75,从业人员之比为45:20:35。由此可见:我市“外围层”的新兴文化产业规模较小,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见下图)
图2
——行业比重有所转变,产业发展位次显现
从文化产业分行业增长情况来看:在“核心层”和“外围层”的“文化服务”7个行业类别中,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73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6.2%,所占份额最高;其次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71亿元,占6.1%;居第三位的是其他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1.3亿元,占4.7%;其余依次是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业、文化艺术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分别为1.14亿元、0.87亿元和0.35亿元。
从吸纳的从业人员来看:文化艺术服务业1.68万人,所占份额最高;其次是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达1.15万人;居第三位的是其他文化服务行业,达0.71万人;其余依次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网络文化服务,分别为0.59万人、0.24万人和414人。
从“相关文化服务”的两个行业类别来看: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实现增加值9.53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4.1%,从业人员1.12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16.5%;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行业实现增加值11.27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的40.8%,从业人员1.24万人,占全市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18.3%。
(二)重点文化行业发展突飞猛进
1、新闻出版实力明显增强
近年来,洛阳的新闻出版业一直在努力寻求新的改革发展思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新闻出版工作跃上了一个新台阶。全市新闻出版业机构数为28个,从业人员538人。全市共有图书发行网点733个,其中:国有新华书店99个。出版各类杂志20种,总印数达295.45万册;出版报纸8种,总印数达到6423.4万份。全市新闻出版业主营业务收入达7.72亿元,实现增加值1.01亿元。
2、广播电视业硕果累累
广播影视事业着力推进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努力开拓广播影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截止2007年底,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共有从业人员2373人,资产总额5.86亿元,形成了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无线、有线等多种传输覆盖以及相关产业链的事业、产业格局。2007年全市共有广播电台10座,公共广播节目套数12套。电视台11座,电视转播发射台24座,电视节目套数13套。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制作能力有较大提高。全年广播节目播出时间42176小时,制作广播节目时间16078小时。全年电视节目播出时间62203小时,制作电视节目时间7715小时,比上年增长6.7%;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了95.58%和96.21%,有线电视用户63.99万户,入户率34.8%。
全市广播电视总收入达2.25亿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总收入1.23亿元,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02亿元。作为广播电视业的主体经营收入大幅度增长:2007年广播电视业广告收入6678.8万元,增长19%;有线广播电视收视费10262.68万元,增长21.1%,网络传输收入、付费数字电视收入分别增长68.3%和32.8%。这表明我市广播电视业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3、文化艺术日益繁荣
近年来,我市加大了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先后投资建成了洛阳歌剧院、洛阳美术馆、洛阳书画院、新区体育馆和公园等基础性文化设施,投资近2.5亿元相继建成了以东周王城广场、牡丹广场为标志性的一批文化广场,投资3.5亿元开工建设4.
2007年,全市共有文化机构1611个,从业人员1.68万人。其中: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7个,从业人员213人;文化艺术表演团体179个,从业人员5841人;艺术表演场馆15个,从业人员354人;文化系统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次3500场,观众357.1万人次,总收入1525万元,比上年增长1.3倍;全市拥有公共图书馆11个,从业人员222人,馆藏量119.3万册。全市博物馆11个,藏品1.21万件;文物业机构数39个,藏品34.8万件。人民群众就近、便利、有选择地享受文化成果、参与文化活动的需求得到了进一步的满足。
4、旅游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近年来,洛阳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雄奇宽宏的自然、人文景观吸引了海内外的旅游者。2007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4028.4万人次,比上年增长43.8%;旅游总收入149.7亿元,增长42.4%。其中,接待国际游客26.2万人次,增长21.1%;接待国内游客4002.7万人次,增长403.9%。全市共有旅游景点65处;目前,全市A级旅游景区22处,其中:
(三)历史文化资源厚重,为文化产业发展带来永久不灭的丰碑
洛阳素称“九朝古都”,有着深厚丰富的文化资源。先后有夏、商、西周、东周、东汉、曹魏、西晋、北魏、隋、唐、后梁、后唐、后晋等13个王朝在此建都,建都史长达1529年,城市史有4000多年,是我国“八大古都”中建都最早、建都时间最长、历经帝王最多的古都。道学创始于此,儒学兴盛于此,佛学首传于此,理学光大于此。洛阳现有世界文化遗产一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省级77处、市县级632处。以“河图洛书”为核心的河洛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源头。有誉满中外的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驰名中外的佛教祖庭“白马寺”,著名的朝拜圣地“关林”;具有重要考古价值的偃师二里头遗址、偃师商城、东周王城、汉魏故城、隋唐洛阳城等“五大都城遗址”举世闻名;被誉为“无卧牛之地”的邙山古墓群,千唐志斋、汉光武帝陵、唐恭陵、王铎故居等也都彰显出洛阳文化的厚重。盛誉天下的“洛阳牡丹”,植于隋、盛于唐、甲天下于宋,距今已有1500多年的栽培历史,构成了洛阳文化旅游的独有特色,成为洛阳走向世界的一张名片。可见: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足以为洛阳文化产业的发展带来值得骄傲的、永久不灭的丰碑。
(四)文化消费有所增长,产业需求潜力很大
随着我市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文化消费支出也在不断增加。2007年,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770元,比上年增长16.3%;在消费支出中,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支出为1186.01元,增长10.4%,占人均消费性支出总额的13.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038元,比上年增长18.5%,(2007年洛阳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5.6%);在消费支出中,文化娱乐用品及服务人均消费支出为225.4元,占人均全部消费性支出总额的7.6%。目前,随着文化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洛阳文化市场的发展,已成为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文化艺术、网络服务、休闲娱乐等门类较为齐全的新型文化产业,居民用于文化教育娱乐的消费支出也将会越来越多,文化消费支出比重也将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总之,经过几十年的建设,特别是近几年来的快速发展,洛阳的文化设施日益完善,文化事业日益繁荣,文化产业日益发展,文化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力日益扩大,这也为洛阳进一步挖潜文化资源优势,打造文化强市亮点,大力发展“具有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创造了极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