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23日开始,许昌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8个检查组,深入各县(市、区)进行质量抽查,截止3月底,抽查结束。
此次抽查采取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从每个县(市、区)抽取了2个普查区,被抽中的普查区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均作为随机抽查对象,全市共抽查了100多个单位,就单位性质界定情况、单位填报率、普查表的填报质量和录入质量等15个主要指标进行了抽查,保证了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