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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统计基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政法处  时间:2009-10-15 09:36 

豫统办文[2009]39

各省辖市统计局、省局各专业处、有关事业单位、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各专业处:

现将《2009年全省统计基层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2009年全省统计基层建设工作要点

 

2009年全省统计基层建设,要按照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858号文件和全省统计基础建设会议精神,以建立长效稳定的县乡统计工作机制为目标,为进一步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以建立长效稳定机制为目标,扎实推进乡级统计建设

1、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0858号文件和全省统计基础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乡级政府综合统计职能,健全乡级统计组织,稳定统计队伍,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升乡级统计人员综合素质;逐步建立乡级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数据库

2、按照《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和《河南省乡级政府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测评标准》,严格执行乡级统计工作制度,规范基层统计信息采集流程,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以加快推进县乡联网报送为手段,进一步增强源头统计工作稳定性

3、乡级政府统计机构,要尽快实现乡级统计数据资料联网报送,提高县乡网络传输能力,努力实现全省县乡网络联通率全覆盖。

4、省局计算中心要继续加大软硬件技术支持和计算机技术培训力度,切实解决县乡联网报送整体推进所面临的网络稳定、安全和网速较慢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专业运行程序,为全省乡级网上报送工作的整体推进提供更好的技术保障和硬件支持。

5、要继续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年、定报的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乡级联网报送工作。2009年全省县乡联网报送率要达到30%左右。

6、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业基层报表要在2008年乡级联网报送先行一步的基础上,加强业务培训,逐步全面推进。2009年全省县乡联网报送率要达到60%左右。(在网络稳定,网速正常的条件下)

7、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A)所规定乡级报送的所有年、定报,从2009年一季度开始,逐步全面推进。2009年全省县乡联网报送率要达到60%以上。

8、乡村社会经济调查制度(U)中的《乡、建制镇基本情况》和《村基本情况》二个年报,从2009年一季度开始,逐步全面推开。2009年全省县乡联网报送率要达到50%左右。

9、要精心组织,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年、定报县乡联网报送的各项技术准备,积极推进县乡联网报送工作。2009年争取全省县乡联网报送率达到50%左右。

10、在乡级有统计数据采集任务的相关专业,都要积极逐步推进县乡联网报送工作。通过这种工作模式的改变,稳定乡级统计人员,稳定机器设备,推进乡级统计信息化进程,努力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增强源头统计工作稳定性。

11、省局各专业处要切实树立为基层服务的理念,为保障县乡联网报送提供更好的软硬件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

三、加强县级统计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县级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12、县(市、区)统计局作为统计工作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要根据自身履行统计职能的需要和建立长效稳定的统计工作机制的思路,根据统计部门业务职能增加的实际情况,调整充实统计力量,努力适应政府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宏观管理的需要。

13、县(市、区)统计局要按照省辖市各专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提高统计业务规范化整体水平。

14、针对乡级主要统计指标数据存在的质量问题,建立数据质量分级联审制度,切实加强对乡级统计工作的管理。

15、建立县(市、区)统计局对乡级统计工作网上观察系统,及时掌握包括乡级统计组织、人员、计算机、办公设备配备状况的统计工作情况,指导、督促乡级更好地履行好综合统计职能,完成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统计任务。

16、县(市、区)统计局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县乡联手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切实防止和纠正随意编造基层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

17要以创新的思路研究乡级统计组织管理和基层统计工作有效开展的方法,支持县级直接管理乡级统计人员、中介机构代理基层统计业务工作的研究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