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周口、信阳、驻马店四市地处黄淮经济带,拥有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强,其中农村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一半以上。黄淮四市都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地区,目前四市的农民收入都处在全省较靠后的位置,成为我省农民收入的“木桶短板”,因此,对黄淮四市农民增收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提升河南农民收入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黄淮四市农民收入现状及与全省、经济发达市比较
2009年黄淮四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168.3元,比上年增加314.9元,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8.3%。从黄淮四市收入构成来看:(1)家庭经营纯收入2309.2元,占纯收入的55.4%。其中:农业纯收入2029.8元,占纯收入的48.7%;非农产业纯收入279.4元,占纯收入的6.7%。(2)工资性收入1642.1元,占纯收入的39.4%。其中:本地从业收入333.1元,占纯收入的8%;外出从业收入1148.6元,占纯收入的27.6%。(3)转移性收入186.1元,占纯收入的4.5%。(4)财产性收入为30.8元,占纯收入的0.7%。详见表1:
表1: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及构成表
单位:元、%
指 标 名 称 | 黄淮四市 | 信 阳 | 驻马店 | 商 丘 | 周 口 | |||||
数量 | 构成 | 数量 | 构成 | 数量 | 构成 | 数量 | 构成 | 数量 | 构成 | |
纯 收 入 | 4168.3 | 100 | 4618 | 100 | 4215.9 | 100 | 4054 | 100 | 3907.8 | 100 |
一.工资性收入 | 1642.1 | 39.4 | 1838 | 39.8 | 1462.2 | 34.7 | 1640 | 40.5 | 1644 | 42.1 |
#在本地从业收入 | 333.1 | 8 | 417 | 9 | 281.3 | 6.7 | 454 | 11.2 | 223 | 5.7 |
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 1148.6 | 27.6 | 1302 | 28.2 | 1081.3 | 25.6 | 971 | 24 | 1226.7 | 31.4 |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 2309.2 | 55.4 | 2552 | 55.3 | 2486 | 59 | 2159 | 53.3 | 2120.4 | 54.3 |
1、农业纯收入 | 2029.8 | 48.7 | 2270 | 49.2 | 2264 | 53.7 | 1915 | 47.2 | 1773 | 45.4 |
2、非农产业纯收入 | 279.4 | 6.7 | 282 | 6.1 | 222 | 5.3 | 244 | 6 | 347.3 | 8.9 |
(1)第二产业 | 72.4 | 1.7 | 89 | 1.9 | 23.7 | 0.6 | 55 | 1.4 | 110.9 | 2.8 |
(2)第三产业 | 206.9 | 5 | 193 | 4.2 | 198.3 | 4.7 | 189 | 4.7 | 236.4 | 6 |
三.财产性收入 | 30.8 | 0.7 | 24 | 0.5 | 36.7 | 0.9 | 62 | 1.5 | 7.6 | 0.2 |
四.转移性收入 | 186.1 | 4.5 | 204 | 4.4 | 231.1 | 5.5 | 193 | 4.8 | 134.7 | 3.5 |
(一)黄淮四市农民收入与全省平均水平比较
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168.3元,比全省4807元少638.7元,为全省的86.7%。黄淮四市与全省平均水平比,农民收入呈现以下特点:(1)工资性收入中在本地从业收入较少,外出从业收入较高。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642.1元,比全省高20.1元,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高5.7个百分点。其中:人均在本地从业收入为333.1元,比全省少306.7元,仅为全省的52.1%,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低5.3个百分点;人均外出从业收入1148.6元,比全省高339.7元,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高10.7个百分点。(2)家庭经营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明显较低。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为2309.2元,比全省少581.8元,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低4.7个百分点。其中:农业纯收入为2029.8元,比全省低349.8元,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低0.8个百分点;非农业纯收入为279.4元,比全省少231.6元,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低3.9个百分点。(3)财产性收入较低。2009年,黄淮四市人均财产性收入为30.8元,比全省少25.2元,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低0.5个百分点。(4)转移性收入偏少。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186.1元,比全省少52.9元,所占纯收入的比重比全省低0.5个百分点。详见表2:
表2: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省比较表
单位:元、%
指 标 名 称 | 全 省 | 黄 淮 四 市 | 黄淮四市/全省 | ||
数 量 | 构 成 | 数 量 | 构 成 | ||
纯 收 入 | 4807 | 100 | 4168.3 | 100 | 86.7 |
一.工资性收入 | 1622 | 33.7 | 1642.1 | 39.4 | 101.2 |
#在本地从业收入 | 639.8 | 13.3 | 333.1 | 8 | 52.1 |
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 808.9 | 16.8 | 1148.6 | 27.6 | 142 |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 2891 | 60.1 | 2309.2 | 55.4 | 79.9 |
1、农业纯收入 | 2379.6 | 49.5 | 2029.8 | 48.7 | 85.3 |
2、非农产业纯收入 | 511 | 10.6 | 279.4 | 6.7 | 54.7 |
三.财产性收入 | 56 | 1.2 | 30.8 | 0.7 | 55 |
四.转移性收入 | 239 | 5 | 186.1 | 4.5 | 77.9 |
(二)黄淮四市农民收入与本省经济发达四市比较
2009年,郑州、济源、焦作、许昌四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121元、6763元、6589.9元、6302元,在全省分别列第一位、第二位、第三位、第四位。黄淮四市与经济发达四市比,农民收入呈现以下特点:(1)工资性收入存在较大差距。2009年,黄淮四市的农民工资性收入1642.1元,比经济发达四市的3077.2元少1435.1元,黄淮四市仅为经济发达四市的53.4%。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最低的驻马店市仅为收入最高郑州市的41.2%。(2)家庭经营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业收入较少。2009年,黄淮四市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279.4元,比经济发达四市少863.7元,黄淮四市仅为经济发达四市的24.4%,所占纯收入比重低9.4个百分点。(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差距明显。黄淮四市的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0.8元,比经济发达四市的314.8元少284元,黄淮四市仅为经济发达四市的9.8 %。黄淮四市的农民转移性收入186.1元,比经济发达四市的270元少83.9元,黄淮四市仅为经济发达四市的68.9%。详见表3。
表3: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与经济发达四市比较
单位:元、%
指 标 名 称 | 发 达 四 市 | 黄 淮 四 市 | 黄淮四市/发达四市 | ||
数 量 | 构 成 | 数 量 | 构 成 | ||
纯 收 入 | 7113.2 | 100 | 4168.3 | 100 | 58.6 |
一.工资性收入 | 3077.2 | 43.3 | 1642.1 | 39.4 | 53.4 |
#在本地从业收入 | 2061.9 | 29 | 333.1 | 8 | 16.2 |
外出从业得到收入 | 769.5 | 10.8 | 1148.6 | 27.6 | 149.3 |
二.家庭经营纯收入 | 3451.2 | 48.5 | 2309.2 | 55.4 | 66.9 |
1、农业纯收入 | 2307.7 | 32.4 | 2029.8 | 48.7 | 88 |
2、非农产业纯收入 | 1143.1 | 16.1 | 279.4 | 6.7 | 24.4 |
(1)第二产业 | 303 | 4.3 | 72.4 | 1.7 | 23.9 |
(2)第三产业 | 840.1 | 11.8 | 206.9 | 5 | 24.6 |
三.财产性收入 | 314.8 | 4.4 | 30.8 | 0.7 | 9.8 |
四.转移性收入 | 270 | 3.8 | 186.1 | 4.5 | 68.9 |
从黄淮四市与全省及经济发达四市农民收入比较看出,其差距主要表现在工资性收入较低,而其中又主要表现为来自本地务工收入的差距较大,家庭经营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部分差距明显,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较少。
二、制约黄淮四市农民收入的因素分析
(一)农民家庭纯收入中“农味”偏重,增收路径窄
2009年,黄淮四市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比重比全省低5.6个百分点,比经济发达四市低21个百分点。因此可以看出,黄淮四市的农民收入来源单一,家庭经营依然是传统的农业为主,家庭经营中的非农产业薄弱,农民增收路径狭窄。
(二)农民文化程度低,制约着增收能力的提高
调查资料表明,黄淮四市的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约25.7%,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为13.5%,分别比经济发达四市相同组比重高16.4个百分点和低14个百分点。黄淮四市的农村劳动力素质明显偏低。调查同时表明,2008年我省高收入农户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比重为23.4%,明显高于中等收入户的15.9%和低收入户的12.8%。可见劳动力文化程度的高低与农民收入水平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因此,目前黄淮四市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制约着就业和创收能力的提高。
(三)二、三产业不发达,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差
2009年,黄淮四市的人均生产总值11232元,仅为全省的55%、经济发达四市的29.3%。其中黄淮四市的人均二、三产业增加值8265.2元,仅为全省的47.2%、经济发达四市的22.7%。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黄淮四市比全省及经济发达四市分别低2.1个百分点和21.3个百分点。与全省及经济发达地区相比,黄淮四市的二、三产业发展明显落后,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明显不足,这是造成黄淮四市农民收入中来自本地务工收入较低的最主要原因。
(四) 农业制约因素较多,靠种粮增收困难
黄淮四市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农业投入相对较少,历史欠账太多,导致农业基础设施较差,土地肥力不足,旱涝风沙等自然灾害频发。目前黄淮四市的中低产田占全省的40%以上,因此,由于农业因素制约较多,作为粮食核心区的黄淮四市农民,靠种粮增产增收的困难较大。
三、对策建议
(一)发展多种经营,拓宽增收渠道
针对黄淮四市农民家庭收入中农业收入偏重,路径单一的状况,建议要教育和引导农民转变思想观念,广开致富门路,拓宽增收渠道。当今许多乡镇企业都是由家庭经营二、三产业起步发展起来的,因此加强对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的政策扶持,信息引导,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和便利的条件,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引导农民投资兴业,努力使农户在二、三产业经营收入上有较快增长。
(二)大力发展农村企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要充分依托黄淮四市粮食、棉花、果蔬等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鼓励和支持符合产业政策的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引导中小企业融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分工协作体系,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工业园区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承接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引导各类企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汇集,实现农村非农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增强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提高农民在本地务工收入水平。
(三)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
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是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基本条件,也是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目前针对黄淮四市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就业创收能力较差的状况,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政策,着重抓好劳动力转移和流动前的就业培训、职业培训和专长培训,重视、加强和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中学教育,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四)加强粮食综合能力建设,确保粮食增产增收
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黄淮四市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加强黄淮四市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我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要重点支持黄淮四市的中低产业改造,建设高标准农业,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补贴、奖励力度,逐步提高粮食价格,确保粮食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