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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部分廉租房住户有获得房屋产权的诉求。湖南省6日在株洲市宣布,将在5个城市试点廉租住房共有产权制度。
湖南推进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工作会议宣布,将在湖南省株洲市、衡阳市、邵阳市、娄底市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试点廉租住房“共有产权”。试点城市廉租房住户可以与当地政府共同拥有所住廉租房产权,产权份额按照其出资额占住房开发成本的比例核定。如住户个人出资达50%,个人产权比例则为50%,其余为国有产权。只有个人出资比例达到100%,才能完全拥有住房产权。据悉,湖南购买廉租住房产权定价,由各试点城市结合政策、当地实际制定并上报获批后执行。廉租房住户获得全部产权之前,房屋不得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获得完全产权后,转让、出租也需遵循相关试点城市管理政策。
株洲市等试点城市有关部门认为,对廉租住房试推“共有产权”,可以满足部分具备经济条件的保障房住户对房屋产权的渴望,也能盘活现有保障房资源,为扩大住房保障面筹集资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