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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审议通过
 来源:大河报  时间:2010-10-08 09:36 

学校教职员工体罚未成年人、随意中断未成年人上课,这些行为也都将被视为违法。昨日,《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时有人提出立法禁止“范跑跑”的建议,最终未被采纳。

    教职员工不得歧视未成年人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满圈说,审议时,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应针对学生课业负担、食品安全、体罚学生等问题作出规定。为此,《条例(草案)》中增加了有关作业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还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不得体罚、变相体罚未成年人;不得嘲讽、辱骂、恐吓、贬损或以其他方式歧视未成年人;不得随意中断未成年人上课。

    另外,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一些媒体和音像制作单位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恶意炒作,造成了严重后果,建议对此作出规定。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该建议,在《条例(草案)》中增加规定:严禁制作和传播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诱发违法犯罪的文化产品。

    禁止“范跑跑”的建议未获通过

    汶川地震后,丢下学生独自逃跑的教师“范跑跑”成为舆论的焦点。此次审议《条例(草案)》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鉴于汶川地震时个别教师的表现,建议对灾害发生时学校教职员工的责任作出规定。

    对此,法制委员会经反复讨论后认为,从道德层面讲,这一建议是合理的。但是,在立法层面,对某一群体设定特定义务,是国家立法机关的权力,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地方法规不宜规定。

    鼓励个人和组织服务留守儿童

    李满圈说,初审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河南是人口大省、劳务输出大省,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人员达到1557万人。“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问题,应该特别关注,并在立法上给予体现。

    李满圈说,据周口市调查,全市“留守儿童”为61万人,占农村中小学生总数的38.9%。由于父母常年不在身边,“留守儿童”在就学教育、生活关爱、亲情呵护、权益保护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

    为此,《条例(草案)》规定: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展志愿服务、教育帮扶等活动,为留守未成年人提供权益保护、心理咨询、生活资助、亲情沟通等服务。

    要加大投入建设公办学校

    李满圈说,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托有关部门对郑州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072009年,郑州市中小学共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38.9万人,每年约增加10%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人口增加和进城务工人员增多,对城市教育、学校建设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条例(草案)》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根据城市人口增长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需求,将新增学校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加大投入,加强对公办学校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的建设和改造,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就学;对民办中小学,要加强指导并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