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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与各省GDP统计为什么会存在差异?
 来源:综合处  时间:2011-01-06 11:21 

近年来,各省市区GDP合计大于全国GDP数据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统计的角度讲,存在差异是可能的。尽管统计部门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但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难度。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GDP是核算出来的,不是加总出来的。很多人以为这个指标同其他许多指标一样,应该是各地的数据相加等于全国,其实不然。GDP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既需要统计数据,也需要会计资料;既需要常规报表,也需要普查数据、抽样数据;既需要统计部门的数据,也需要财税、金融、保险等各相关部门资料;既要汇总数据,还要搜集资料进行虚拟估算,编制平衡表。理论上GDP核算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的结果应该一致,但由于资料来源庞杂,计算复杂,即使是一个国家和地区,不同核算方法的结果也不一致。

第二,世界各国,如果分级核算,下一级的加总都不会等于上一级的总额。诸如民航、铁路、银行等,都是全国统一核算,核算全国GDP数据时要包括,核算各省数据时也不应缺位,但分辨的难度很大,误差也难以避免。

由于存在此类问题,加之政府职能的不同,因此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把GDP算到省一级,有些国家就是一级核算。凡属分级核算的国家,都存在下级相加不等于上级的问题。有的国家人为地将其调整到一致,但中国各地差异大,调整难度大,目前国家的评估主要是对趋势的把握和控制,对现有资料的评估分析,还难以准确无误地一刀切。

第三,地方汇总高于全国,是否存在重复统计?这种情况有可能存在。比如一个企业集团,它是一个大法人,在A地注册并经营,其数据被统计到A地区。但其所属的小法人在B地经营,其数据可能又被统计到B地区。虽然统计制度规定及在实际工作中都努力避免这种重复,但重复的可能性并不能排除。

尽管存在这些原因,GDP数据的上下不一致是一个矛盾和问题,应该认真加以解决。而要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除了改进方法和手段外,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考核与评价工作,加强统计力量和统计法制建设,也是必要和必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