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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性统计资料的发布核准
 来源:河南省统计局  时间:2011-03-21 17:00 

办理机构

河南省统计局综合处

受理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E1105室

联系人

刘 男

受理电话

0371—69699890

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至省统计局综合处,内容包括发布稿件、发布单位签署意见和发布单位公章;

二、审核:统计局综合处依据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出版申请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批准:如果申请单位申请符合有关规定,给予批准;否则不予批转,并向申请单位做出解释;

四、告知: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单位,并同时备案。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准。3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2个工作日。

受理条件

根据《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宣传、新闻和出版等单位需要发表尚未公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全省性的,必须经省统计主管部门核准。对外发布或者提供统计资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统计资料保密的规定。

材料明细

提交发布稿件、发布单位签署意见和发布单位公章。

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