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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来源:人教处  时间:2012-01-11 16:34 

豫统文〔2011〕209号

各省辖市统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河南省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人才发展规划,并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河南省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20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人才强省战略,按照《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统计局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总体要求,以促进河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计保障和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本规划。

  

统计人才是指从事统计工作或为统计工作服务的人才,是统计事业不断发展的智力基础,是党和国家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加快全省统计人才队伍发展,不仅关系到全省统计事业的科学发展,而且关系到服务省委、省政府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大局。

2003年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以来,省统计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统计人才队伍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特别是近年来,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统计局工作人员在职学习暂行规定》、《“十一五”时期河南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08-2010年全省统计系统全员业务培训规划》和《河南省2009-2011年统计队伍建设三年发展规划》等制度和规划,采取招录优秀大学毕业生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加强各类人才特别是统计专业人才业务培训,提高和优化在职人员学历层次和知识结构,强化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统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统计人才激励机制等措施,推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稳步提高,成长与发展的环境逐步改善,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同时必须看到,当前我省统计人才发展的总体水平与统计事业发展需要还不相适应,和全国县以上政府统计部门人才现状相比,学历层次和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比例均有较大差距,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尤为缺乏,人才结构不尽合理,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人才资源开发经费明显不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人才发展既面临难得的机遇,又存在严峻的挑战。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统计信息,统计需求持续高涨。同时,统计工作难度加大,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水平亟待进一步提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兴统之路,科学规划、精心组织、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努力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人才队伍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大力推进人才兴统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以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以努力提高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为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和推进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把服务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事业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统计事业科学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建设政策措施。

坚持以用为本。把用好用活人才作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着力提高人才使用效能,努力让各类人才各得其所、才尽其用,用统计事业发展成果检验人才队伍建设成效。

坚持统筹推进。以人才资源促进统计事业发展,做到高端引领和整体开发相统一,以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为先导,以应用型人才为主体,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综合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坚持务实创新。从统计实际出发,根据统计事业发展需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统计人才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创新和完善人才培养开发、选拔使用、评价发现和激励保障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统计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符合统计现代化建设要求、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统计人才队伍。县以上政府统计人员的学历层次、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为实现统计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1、人才规模稳步增长。全省政府统计系统人才总量由现在的7600人增加到8500人以上,较好地满足统计事业发展需要。

2、专业水平大幅提升。统计人才队伍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从现在的42%上升到70%左右;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所占比例从现在的33.6%提高到60%左右;各类高层次人才总量明显增长;人才的结构和区域分布日趋合理。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数量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

省统计系统人员总量、人才结构现状及发展目标一览表

 

2010

2020

总量(人)

比例

总量(人)

比例

     

7669

——

8500

——

结构

学历

大学专科

及以下

4381

57.1%

2550

30.0%

大学本科及以上

大学本科

3288

3156

42.9%

41.2%

5950

70.0%

双学士、

研究生班

毕业

57

0.7%

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同等学力

75

1.0%

专业技术资格

总计

初级

2581

960

33.6%

12.5%

5100

1700

60.0%

20.0%

中级

1457

19.0%

2975

35.0%

高级

164

2.1%

425

5.0%

3、人才投入体系不断完善。优先安排对人才发展的投入,确保教育培训支出增长幅度高于正常经费增长幅度,人才开发投入机制更加健全,人才开发投入效益明显改善。

4、人才发展环境全面优化。人才发展体制逐步完善,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逐步健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尊重劳动的氛围更加浓厚,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基本形成,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

三、实施重大人才工程

(一)管理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

着眼于统计事业新形势的需要,以造就高素质、复合型党政人才队伍为目标,以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统计业务能力为核心开展党政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到2020年,安排各级统计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轮训一至两遍。加强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团结和谐、锐意进取的领导班子,协管好省辖市、省直管县和县市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实施统计局长培训项目,每年继续举办市县统计局长培训班。鼓励各级党政管理人才在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探索实施统计系统上下之间、省辖市之间的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到2020年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法制观念强、统计业务精的各级党政管理人才。

(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

拓展培训的深度,培养高层次统计人才,大力实施统计科技带头人、拔尖人才培养工程。落实科技兴统战略,以提高统计科技创新能力为目标,加强科技拔尖人才培养,在项目、课题、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建立选拔统计科技带头人制度,每两年评选一次。到2020年,在统计制度方法、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分析、统计执法、统计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培养200名统计科技带头人,成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起骨干或核心作用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其中20人选拔为省内拔尖人才,授予省级首席统计专家称号,并争取2至3人进入国家统计局百名领军人才行列。省辖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市级首席统计专家,以调动广大统计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荣誉感。探讨论证在省局业务处室中设立首席统计师岗位。

(三)知识更新工程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改革需要,面向全体统计系统干部,组织各类在职和脱产培训。采取专题讲座、研讨等多种形式,以统计、经济、金融、法律、管理、信息技术、新闻宣传、文字写作、外语和时事政治为主要内容,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着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适应个性化培训需求。落实在职干部轮训要求,提升现有人才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全体统计系统干部参加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到2020年,争取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才总量达到5100人,比重从现在的33.6%增长到60%左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数从现在的160多人增加高400人左右。

(四)学历提升工程

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全面增强统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优化统计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统计人才队伍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通过自学考试方式,组织干部参加调查与分析专业独立本科段的学历教育。落实相关制度,选派并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到2020年,省统计局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比例从目前的75%增加到95%左右,省辖市统计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比例从目前的57%增加到80%以上,县(市)统计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比例从目前的39%增加到55%以上。

(五)人才培训基地支撑工程

加强与设有统计学院(系)或专业的高等院校的联系与合作,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统计局河南教育培训基地等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有计划、有重点地建立全省统计人才培训基地。到2020年,建立1至2个面向全省统计系统的人才教育培训基地。

四、主要措施

(一)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

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各级统计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统计事业发展和人才发展,切实履行好职责,营造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改进人才管理方式,落实国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加强和充实统计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全面落实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为综合管理类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统计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二)加强各层次统计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以统计事业发展需要为导向,注重在统计工作实践中发现、培养、造就人才,构建人人能成才、人人得发展的人才培养开发机制。立足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注重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复合型人才。

突出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在相关学科领域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领军人才,打造高水平科研团队。在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

(三)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院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省内培养和省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继续推进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逐步扩大高级统计师队伍。组织高层次统计专家到相关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短期工作或调研,全面了解统计工作情况。

加大高层次、创新型统计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探索人才引进途径,拓宽引才渠道,试行“特聘专家”岗位,聘请省内外专家担任管理或学术咨询顾问。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对引进的人才要在政治上爱护、事业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形成人才引进的集聚效应。

(四)完善人才选拔配置机制

各级统计行政管理部门要优先招录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专业对口的高素质优秀人才,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探索开展优秀基层统计人员遴选工作。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竞争择优选拔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力推行竞争上岗,逐步拓宽竞争上岗范围,充分体现业务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在提职、晋级、评优等工作中的评价作用。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和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和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制度。

(五)完善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分层分类抓好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级统计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制定人才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各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切实抓好本地区、本单位人才培训。采取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各类人才培训工作。

积极选派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和高等院校的学习,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培训。依托省内外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各类人才的培训,每年有重点地举办高层次统计管理人才培训班和专业技术人才研讨班。从学以致用出发,提倡和鼓励针对工作需要参加各类中短期学习培训,或自主选学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对学习人员时间安排、工作调配、培训费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省统计局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级干部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主要由人事教育处、办公室、政法处、综合处、机关党委、培训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

省统计局负责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统计局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发展规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虑,统筹安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

(二)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力度

各级统计局要把人才培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重点保证,并随着财政资金增长逐步提高,以保证人才规划的顺利实施。在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项目建设经费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才开发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机构编制、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保证人才工作的必要投入。

(三)分步实施,加强监督检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十年规划的中长期目标制定分步实施计划,提出每三年或五年的阶段目标,并分年度制定具体计划,形成相互衔接长短结合的实施方案。建立规划实施的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机制和定期评估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对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人才兴统战略和实施规划的重大意义,在全省统计系统形成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风气。及时总结推广人才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和成效,树立先进典型,适时表彰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引导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系统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统计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