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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省农业统计工作要点
 来源:农业处  时间:2012-04-09 11:17 

根据2012年全国农村统计调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安排及全省统计工作责任目标分解意见要求,结合农村统计工作实际,2012年全省农业统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三个提高”,加强“四大工程”建设,完善农业统计制度,积极推进生猪生产情况趋势调查,进一步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基层统计台帐向村组延伸,高质量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全面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服务。

一、积极推进农业统计改革,完善农业统计制度

1、扎实开展全省生猪生产情况趋势调查工作,研究制定调查制度、部署调查任务、高质量地完成调查工作。

2、探索研究建立农业现代化进程评价指标体系。

3、加强名录库建设和管理,完善名录库动态更新机制,做好2012年畜禽规模养殖名录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4、加强对蔬菜、茶叶、花卉苗木等统计方法的研究,努力提高对粮棉油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统计调查能力。

5、继续加强和理顺对省直管县(市)的统计管理。

二、加强统计分析,把握农村经济运行态势

6、加强调研,密切关注农作物种植、苗情长势、自然灾害和畜牧业生产等方面情况,适时掌握农业生产动向,加强进度分析,及时反映不同季节、不同农时的农业经济运行情况。

7、加强猪牛羊禽生产分析,根据畜禽结构、价格、效益等信息,综合分析预测市场供应情况,及时预报、预警。

8、做好专题分析,重点关注“三化”协调中农业经济发展、畜牧业生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农业现代化进程以及农业产业化等情况。充分发挥农业统计资料优势,为政府调控提供基础依据。

9、密切跟踪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及时反映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农业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供监测、预警服务,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10、做好热点、难点问题分析,对农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观点鲜明、内容翔实、情况准确、建议可行的分析报告。

11、按照制度规定,按时提供农业数据资料,做好《河南统计年鉴》编辑、宏观数据库数据的加载和河南统计内外网的信息更新等工作。

12、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提供工作和农村统计调查宣传工作。加强对生猪生产情况趋势调查和台帐工作的宣传,加强对重要农村统计调查数据的解读和宣传。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政府统计成立60周年及我省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统计服务工作。

三、不断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

13、实事求是、依法统计,认真做好农业统计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农林牧渔业发展情况,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

14、 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理,完善农林牧渔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强化 “下管一级”工作,规范基层报表填报与审核,提高农林牧渔业统计数据质量的控制把握能力。

15、严格执行《河南省农业核算数据质量评估控制办法及可信度评估方案》、《农村统计调查主要数据管理办法》和《关于施行省直管县统计数据上报、审核等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加强对基础数据的评估分析,切实强化数据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农村统计数据准确、可靠,不出现逻辑上、方法上和趋势性的错误。

16、完善数据质量抽查制度。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检查,确保农村统计工作科学规范、数据质量真实可靠。

17、建立完善农业增加值、畜牧业等分县数据与全省核定数据衔接机制。做到分县数据与全省数据的匹配、衔接,提高政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全面及时完成农业统计年报、定报和其他统计调查任务

18、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定期报表和年度报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按时上报、严格审核、保证质量,全面反映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19、认真做好农作物秋冬播、春播及全年播种面积的统计调查工作,为准确反映农产品产量奠定基础。

20、认真做好农作物预产和实产统计工作,重点做好油料、棉花、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产品产量的调查、收集工作,全面反映农业生产成果。

21、加强对农业、水利、农机、林业、渔业等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全面完成相关统计调查任务。

22、扎实推进生猪生产情况月度监测工作。及时反映生猪生产趋势及波动情况,为政府调控生猪生产提供及时的预警监测。

23、认真做好畜牧业生产情况季度统计工作,准确反映猪牛羊禽的存出栏情况和肉蛋奶生产情况,为保证市场供应提供依据。

24、扎实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统计调查工作,为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提供定量依据。

25、认真完成农业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制定调查方案,选取调查单位,搞好农村基层调查人员培训,做好2012年农业投入产出调查的各项准备和调查工作。

五、继续加强统计基础建设

26、加强和完善乡级台帐,积极推进村级台帐建设,稳步探索统计台帐向村组延伸。

27、加强对生猪规模养殖户月度监测调查对象的业务规范化建设。按调查对象建立生猪生产台帐,使月度监测做到数出有据、操作规范、可查可控。研究编制生猪生产趋势调查数据超级汇总程序,实现调查数据由乡级通过数据采集平台直报,省级实施超级汇总。

28、进一步加强农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考核监测工作。加强对直管县市基础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指导。

29、加强与省直涉农部门的联系和协作,营造相互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补充,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良好氛围,提升开展农村统计调查的合力。

30、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第一次水利普查工作。

六、加强学习培训教育,提高农业统计队伍建设水平

31、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等,做到胸中有大局,服务发展有目标。

32、继续加强统计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广大农业统计人员树立“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职业道德观念,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的统计核心价值观,增强依法统计的法制观念。

33、加强对农业统计人员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和统计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全体农业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34、切实加强学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迎接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的挑战。

七、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和精神文明建设

35、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政治素养。

36、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加强腐败风险防范,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统计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

37、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杜绝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的腐败行为,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38、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求真务实,开展“两转两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注重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农业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好农业统计的综合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