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统文〔2012〕51号
省统计局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各省辖市统计局和统计学会、省地调队及有关高校:
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即将开始,为全面检阅和表彰近两年来我省在统计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的成绩,激励和促进统计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统计改革与统计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统计学会决定开展第八届河南省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活动,并及时向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委员会选送推荐我省优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集体或个人在统计科学、统计分析和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科研成果。包括研究课题、学术论文和统计软件等,论文须正式发表过(包括公开刊物、内部刊物、有领导的肯定批示、网站采用等),软件须经过鉴定。
二、评选标准:凡参加评奖的项目,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对统计改革与现代化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各个奖级的学术标准如下:
一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有较高的推广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在省内、国内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二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新的创见;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或实际应用价值;在理论界或实际工作中得到较高评价。
三等奖: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见解;在理论界或实际工作中受到好评。
三、成果完成时间:所申报的项目限于2010—2011年内完成的成果。
四、评选办法:评选委员会将本着科学、公平、公正并注重应用性的原则,依据评选标准,从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价值两方面进行无记名投票,以每项成果所得票数确定获奖等次。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截止期为2012年5月15日。
(2)报送材料必须是胶印、铅印或微机打印的,包括成果材料、申报表(见附件)采用件或立项验收证明复印件,装订在一起,每种材料一律一式15份。其中采用件需附原件一份。同时,还需报送一份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河南省统计科研所邮箱(局域网:sjkys@ha.stats.cn 外网:1124416251@qq.com)。
(3)评审费每项200元。
为按要求推荐本届获奖成果参加第十一届全国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各市局、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六、报送地址:郑州市红专路79号“中国统计”大楼4楼省统计科研所。
联 系 人:唐建国 胡新生 叶皓瑜
联系电话:0371-65963033 65966143 65965463
邮政编码:450008
附:河南省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表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
河南省统计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 报 表
成果名称:
成果负责人:
负责人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河南省统计科技进步奖评委会办公室
成果名称 | |
成果类型 | A 课题 B 论文 D软件 |
研究项目时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主要研究人员情况 (论文限3人以内,课题限7人以内) |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行政职务 | 技术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 果 内 容 摘 要(可附页) |
一、本项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
二、本项研究成果的科学意义及应用前景 | |
三、国内外同类研究状况及与本项目研究的综合比较 | |
四、本项研究在国内外的反映及被引用情况 | |
推荐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初审意见(含等级) |
初审人: 年 月 日 |
复审意见(含等级) |
复审小组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
终审结果 |
评委会公章 年 月 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