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开封继续优化妇女生存环境,保障妇女平等行使法律权益,加大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力度,妇女享有公共服务和健康水平跃上新的台阶,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同步发展。
一、妇女发展规划监测情况
(一)妇女发展的外部环境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妇女事业与各项事业同步协调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2011年,开封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93.64亿元,比上年增长12.9%;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345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558元,比上年分别增加了18.8%和13.6%。
随着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全市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投入也不断增加。2011年,全市财政性教育经费、医疗卫生经费、妇幼保健经费、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分别为27.86亿元、16.21亿元、4562万元、23204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9.6%、87.8%、23.3%、3.6%。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各项有关妇女事业方面的投入也不断加大,为开封市妇女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
(二)妇女就业与社会保障
1、女性从业人数持续增加,妇女劳动保护明显加强
2011年,全社会从业人员326.3万人,比上年增长4.6 %;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48.7万人,比上年增长4.6%,占45.6%;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15.4万人,比去年增长12.4%,占39.4%。
2011年,开封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企业普遍建立了劳动合同制度,同时,指导各类用人单位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基本落实了女职工享有经、孕、产、哺乳期等四期特殊保护及禁忌从事有毒、强体力劳动等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
2、妇女参保人数增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大幅提高
2011年,全市加快推进生育保险扩面的力度,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用人单位自觉执行生育保险制度,提高职工参保维权意识,加快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工作。全市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女性人数分别为31.7万人、110.0万人和23.0万人,女性所占比重分别为43.8%、54.4%和46.5%,全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1. 5%,比上年提高1. 5个百分点。
(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2011年,全市妇女参政议政的程度保持稳定,在决策层、管理层保持一定的比例,市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稳定在100%;县区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100%;开封市市级女人大代表为51人,占代表总数的12.1%;市级女政协委员为103人,占委员总数的24.9%。
(四)妇女与教育
1、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性别差异基本消除
2011年,开封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通过实施一系列措施促进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其中女童入学率为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19.5%,其中女生入学率达119.7%;初中三年巩固率92.3%,其中女生为92.5%。
2、高中教育普及进程加快,在校女生稳步增加
2011年,高中阶段女性毛入学率达90%,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女生为8.8万人,占在校学生数51.4%。
(五)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状况继续改善,孕产妇安全分娩水平提高
2011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0.16/10万,其中城市17.89/10万,农村9.05/10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69.47%,其中城市64.05%、农村70.26%;产前医学检查率达90.57%,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93.7%、农村90.11%。
2、综合避孕率保持较高水平,计生权益得到保障
2011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91.2%,人工流产率控制在0.36%,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占21.56% 。
(六)妇女与法律
侵犯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妇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破获强奸案件87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10起,比上年增加3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等卖淫案件数9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0人。
(七)妇女与环境
1、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妇女的生活质量明显好转
2011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6%,与上年持平;农村改水受益率87.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35.3%,比上年提高6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69.6%,比上年提高 21个百分点;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5%,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2、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家庭暴力明显减少
2011年,开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在引导社区妇女参与文明楼院、文明社区、文明城市等各项创建活动的同时,各地普遍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开展评选“五好文明家庭”“绿色家庭”“平安家庭”等活动。
二、难点和问题
(一)妇女就业层次较低
由于女性劳动者缺乏技能,素质普遍低的特点,妇女就业层次还比较低。长期以来,女性更多地被圈定在制造业、住宿餐饮业等行业。2011年城镇登记女性失业人员为1.5万人,占登记失业人员的60%。这说明解决妇女就业难问题仍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问题。
(二)农村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水平较低
2011年,全市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仅为18.9%。由于村委会中女性比例偏低,以致在村规民约中,妇女利益常常被边缘化,例如妇女土地经营权、土地征用赔偿权等利益受损现象比较普遍,这不仅不利于农村妇女参与民主管理,也不利于保护农村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建议与措施
(一)努力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进一步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努力构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保护女性就业的就业体系。加大妇女劳动就业、同工同酬、特殊劳动保护等权利的落实力度,依法打击歧视女性、侵害女性就业权益的行为,将妇女权益保障落到实处,保障妇女合法劳动权益。充分发挥各级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为妇女就业提供优质服务,为妇女就业牵线搭桥,扩大就业渠道,提高妇女就业率。加大妇女技能培训力度,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就业培训机制,在培训内容、培训资金上向妇女倾斜,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法,通过培训,让她们掌握一技之能,提高素质,实现就业,同时将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妇女就业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妇女参政比例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提高对妇女参与决策、社会事务管理和民主参与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做好女干部选拔工作,促进级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配备要求的落实。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锻炼。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高女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改善女干部的知识结构。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基层妇女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保障妇女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三)努力提高婚检率,控制初生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
2011年全市婚检率为7.4%。婚检率的偏低,对提高人口素质,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和确保未来人口的持续健康发展带来直接的不利影响。因此要进一步加大新《婚姻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必须采取适当的推进方案使人们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婚检的重要性,同时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使群众能自觉接受婚检,努力提高婚检率,为优生优育把好第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