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是区域经济的重要板块,本质是民生经济,目的是富民强县,将扶贫开发与县域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这与中央提出的“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新要求完全一致。云南省扶贫部门必须借县域经济发展之力全面带动扶贫开发,实现优势产业连片发展、基础设施连片建设、村落村庄连片整治,全面推进区域片区重点县翻番、倍增、跨越发展。
一、准确把握扶贫开发在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富民强县的目的和动力是县域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扶贫开发是解决富民的基础和保证。民穷县难强,家穷无财富云南省县域经济特点决定了它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大抓手、大课题、大任务,而重点和难点在贫困地区,当前云南省“农业弱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现象依然突出。云南省80个国家和省级扶贫重点县,4个片区85个县1000多万贫困人口,在全国排第二位。大量的贫困县和贫困乡镇严重制约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步推进,影响脱贫致富的富民步伐。
县域经济必须要科学发展,扶贫开发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反贫困经验表明,当贫困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时,除了专项、特殊扶贫外,必须通过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城乡统筹协同推进才能有效解决贫困问题。云南云南省正处于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后发优势突出,要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以城镇化促进农业现代化,统筹推进县域经济与扶贫开发,注重跨越发展中巨大能量和活力的释放,全面体现“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总体要求。
开发式扶贫决定了加大贫困人口产业发展,必然要调优县域经济产业结构通过培育和发展产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扶贫成效的可持续。2003年以来云南累计投入各类产业扶贫资金6.7亿元,带动项目和到户贷款215亿元,扶持了150户龙头企业和251万户贫困群众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通过财政专项扶贫和贴息资金投入,把一家一户特色小产业与区域性主导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调整产业结构,加快龙头企业发展,促进民营经济。
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强力打造幸福民生美丽乡村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扶贫开发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累计对6万多个自然村实施了整村推进,对200多万户农户实施安居房改造,转移培训贫困地区劳动力221万人,解决和改善38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易地搬迁51万人,极大地改善贫困自然村生产生活条件。
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城乡统筹的核心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贫困地区和区域协调发展。按照“移民就路、移民就市、移民就富”的原则开展易地扶贫,引导贫困群众向中小城镇、工业园区集中。加大对深度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把70%的扶贫资金投向最贫困的区域和最特殊的群体,使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实现贫困群众可持续发展。
二、切实抓好扶贫攻坚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工作
抓牢产业扶贫,探索综合扶贫示范园区建设,打牢脱贫致富基础从特色优势入手,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城镇化建设、生态旅游、民族文化旅游等发展重点,编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特色优势产业规划,逐步调整投资结构,针对贫困地区特色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在整乡推进、连片开发中,力争每个州(市)有一个综合扶贫试点园区,促进园区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形成“县有支柱产业、乡有龙头产业、村有主导产品、户有增收项目”持续脱贫致富的产业联动发展格局。
从优美乡村建设入手,力抓整村推进,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保障民生建设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要求,以贫困村为单元,结合村镇建设规划,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村级规划,适当集中村落,实现村落连片整治,统筹规划建设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生活设施,完善村庄功能,倡导现代文明生活方式。
从能力建设入手,强化技能培训和就业促进,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通过整村推进、产业扶贫、互助资金等项目、资金、培训方式扶持贫困农村致富带头人、技术能人、农村经纪人,鼓励和支持乡土人才创业,培养有自信、有自尊、有文化、有技能、有道德的新型农民。探索智力支持与扶贫开发相结合的新路子,提高片区生物、矿产、能源、旅游、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的开发水平,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加快县域经济发展。
三、着力完善扶贫开发与县域经济相互促进的机制体制
加强大扶贫工作格局,促进心齐气顺人和近年来,云南创造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构建了扶贫开发战略的完整体系,三者互为支撑、相辅相成,共同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充分发挥专项扶贫的基础保障作用、行业扶贫的重点帮扶作用、社会扶贫的协同帮扶作用。进一步完善定点挂钩扶贫、社会扶贫和帮扶资金投入稳步增长机制,大力推进、拓展沪滇对口帮扶合作新领域,促进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
加强扶贫瞄准机制建设,促进脱贫群体发展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众脱贫进程的决定》要求,咬住优先解决深度贫困人口温饱不放松,特别是160.2万深度贫困人口和1.3万多个深度贫困村,将其作为“十二五”扶贫开发的首扶对象,采取不同的扶贫路径,实行差别化扶持措施,加快云南省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脱贫进程,力争2016年基本解决。
加强精细管理机制建设,促进公平公正高效认真摸清每户贫困家庭的贫困成因,制定脱贫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每户一本台账、一个计划、一名责任人,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年度扶持计划,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有效衔接。着力完善扶贫监督机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部门是行业扶贫第一责任人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加强纪检与扶贫合作,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打造阳光、廉政、德政扶贫工程。
加强扶贫政策体系建设,促进科学规范加快《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立法工作,对扶贫对象、扶贫投入、扶贫机构进行确定,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制定劳动主导资本政策措施,大幅提升劳动力工资成本。采取财政倾斜、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城市资本到贫困地区投资兴办实体。加大三次分配力度,设立片区扶贫攻坚专项资金,重点解决制约片区发展最突出的问题。采取财政补贴、转移支付方式调节,让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