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人口与就业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国人口与就业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做好人口与就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人口与就业统计数据质量,继续深化人口与就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夯实人口与就业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人口与就业统计监测分析和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人口与就业统计工作新发展。
一、全面做好各项人口调查工作
(一)认真做好全国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
按照国家调查方案的要求,做好人口变动调查样本的轮换和抽取工作,并对抽中样本进行认真核实。根据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新特点,针对死亡率偏低、流动人口登记难,特别是针对我省外出务工人员多,由此产生的对全省常住人口总量、人口年龄结构、城镇化率的影响等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采取措施,加大督导力度,保证调查数据的高质量。
(二)继续做好劳动力调查工作
2013年要继续搞好劳动力调查,针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的变化而造成的就业和失业人口变化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高质量完成调查的组织实施、数据处理和数据评估工作。着力促进劳动力调查的规范统一,进一步规范样本户更换办法,继续开展电话核查制度,加大对调查过程的质量控制,强化对数据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三)积极做好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
2013年大城市月度劳动力调查扩大了样本,除郑州市外,增加了洛阳和焦作两市,调查工作量加大,频率高、工作难度大,因此,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印发的《月度劳动力调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省人口处除要加强对三市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的督促和指导外,还要完成调查样本的抽取、调查数据的汇总和数据评估工作。同时工作中,还要注意搜集情况,积累资料。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要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问题及解决办法、调查员队伍建设、调查的内容和工作程序、数据质量等各方面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全面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四)努力组织好全省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
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要在上年调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搞好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调查方法和指标体系。要对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抽样框进一步整理,完善抽样设计,改进抽样方法;积极开发数据光电录入程序,尽量减轻基层负担,强化汇总功能,为基层更好地工作以及提高数据质量创造条件;切实做好对市级主要人口数据的测算评估,同时对县级主要人口数据的测算进行全面指导、审核,使调查数据既能够反映省、市、县三级人口的变动情况,又能够全面、准确反映全省城镇化的进程,为县域经济考核提供高质量的人口数据。
二、认真搞好劳动工资统计和改革工作
(一)高质量完成劳动工资统计年报
根据国家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制度要求,更新维护好城镇非私营劳动工资统计和私营工资调查单位名录库,严格按照劳动工资统计质量控制和数据评估办法,加强检查指导,加大对基层单位数据的审核,做好非私营、私营工资统计年报事后质量抽查,科学评估私营、非私营和劳动统计数据,确保劳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切实组织好城镇辖区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工资调查试点,做好调查数据的总体推算、评估和总结。积极参与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提高劳动统计定报数据质量
工资数据是国民经济核算中重要的基础数据。努力提高劳动工资统计季度数据质量,按照《河南省劳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实施办法》和《河南省劳动统计数据可信度评估办法》的要求,加大对综合汇总数据的审核,进一步提高了分行业数据的代表性,为季度GDP核算提供较准确的数据。
(三)继续推进企业“一套表”工资统计改革
严格执行国家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扎实推进“企业一套表”工资统计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企业一套表中工资统计方面的统一安排,一是明确专业职责,搞好协调配合。既要高质量履行职责,也要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从大局着眼,做好与其他专业的协调配合。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的统计制度,精心组织,合理安排,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对新的改革内容,认真研究,熟练掌握,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反映实际情况,达到改革的预期目的。三是加大质量控制措施,严把培训、填报、审核和查询修改各个环节的质量关,确保企业一套表工资统计数据质量。
(四)建立健全工资统计电子台账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的精神,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企业工资统计电子台账,以满足劳动工资统计年报中增加按岗位分类统计的需要,解决企业源头数据的采集问题,从而真实、准确地反映岗位工资统计数据。
(五)开展有关就业、收入等社会热点的调研和分析,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继续完善企业用工和职工收入状况重点调查的指标和方法,采用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企业用工和职工收入状况调研或重点调查,加强对就业形势、职工收入情况的预警分析,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为省委、省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数据的发布与解读
劳动工资统计数据口径多,解读少,很容易引起社会各界的质疑。本着适度、慎重的原则,认真把握和规范工资数据发布,发布的口径和指标名称与国家保持一致,同时配发对平均工资数据的解读,便于社会各界客观理解平均工资数据。
三、善始善终地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后期工作,配合国家做好小普查的准备工作。
(一)继续做好普查数据的印刷出版。按照国家有关印刷出版格式要求,认真做好各市、县要人口普查资料的编辑印刷出版工作。
(二)积极做好人口普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要对人口普查所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和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为各级政府提供新省情、市情、县情,将人口普查资料广泛开发应用于社会,为社会各界提供服务,使人口普查资料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三)搞好大型国情丛书(河南卷)的撰写工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中国人口》是全面反映全省及各地人口自身发展、人口与经济发展、人口与资源环境发展方面的情况系列丛书,省人口普查办公室组织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中国人口》(河南卷)大型系列丛书的撰写。
(四)认真做好人口普查文件资料归档及编印工作。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是普查工作的回顾与总结,为以后的普查工作提供重要参考。要对第六次人口普查文件、领导讲话、简报、人口普查活动中形成的一些照片、录像(音)带、幻灯片及其它一些有纪念意义的凭证性实物等,要认真收集、归类和整理,保证人口普查文件的完整性。省编印《河南省第六次普查文件选编》。
(五)配合国家做好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即小普查)准备工作。国家将于今年启动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准备工作。重点探讨、研究利用互联网进行人口普查登记的试点工作,从方法、制度、安全性方面进行周密性探讨,为利用互联网开展人口普查积累经验。我们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方面的准备工作。
四、积极做好人口与就业统计调查资料的分析研究工作
(一)加强人口与就业统计进度分析。探索改进人口与就业统计分析方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省际资料交换,努力提高对复杂的人口与就业现象的认识能力,为党委政府科学研究人口与就业形势和宏观调控提供基础依据。
(二)抓好人口与就业统计专题分析。高度关注发展城镇化进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做好季度和月度的就业形势分析,准确把握就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努力为各级领导提供高质量的人口与就业统计分析资料。
(三)搞好人口与就业统计监测。根据“十二五”规划、中原经济区建设纲要等重大部署,认真研究构建人口与就业统计监测体系,积极开展人口与就业统计监测,努力提高人口与就业监测能力,做好产业集聚区的人口与就业发展状况监测,不断提升人口与就业统计的服务水平。
(四)做好人口与就业统计数据提供及信息报送工作。完成人口与就业统计公报、统计提要、统计年鉴的提供工作及宏观数据库的加载任务。积极改进和优化人口与就业统计信息工作,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对比性强、参考价值高的人口与就业统计信息。
(五)做好人口与就业统计服务工作。围绕国家提出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增强统计服务意识,做好人口与就业统计服务工作。
五、搞好基础规范化建设,提高人口、劳动统计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着力加强人口与就业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管理。强化人口与就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基层报表填报,努力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完善人口与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研究调整人口与就业下管一级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不断提高人口与就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把握能力,切实增强人口与就业统计指标的协调性和匹配性,防止全省及各地区主要人口与就业统计数据出现趋势性误差和大的偏差。
(三)规范人口和劳动统计业务工作流程。力求达到从数据采集、加工、上报、提供整个业务流程的科学化,做到程序规范、责任明确;加强对省辖市及县以下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经常进行检查和督促;搞好省辖市工作的验收和指导,力争人口、劳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全部通过验收,达到合格及以上水平;省辖市要做好县以下人口与就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四)切实抓好劳动工资统计业务规范化修订方案和企业统计规范化指导意见试行工作,逐步完善一套表环境下的统计业务规范化体系,保证劳动统计业务工作在新环境下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