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全国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GDP核算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投入产出调查为重点,积极探索服务型核算工作新思路,积极服务于全省经济发展,努力推进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大力推进GDP核算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1、继续做好全省GDP核算工作。根据国家新修订的GDP核算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河南省年度和季度GDP核算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核算制度和要求,做好全省2012年GDP初步核实和2013年季度GDP初步核算工作,准确把握全省经济运行趋势。
2、完善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审核评估的意见》,牵头相关专业建立专业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出台《河南省季度GDP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推动各专业出台本专业主要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形成1+N数据质量控制体系。
3、加强对GDP核算数据质量的审核评估。关口前置,加强对专业和部门数据的研究评估力度,夯实GDP核算的基础。建立专家委员会制度,实现自由裁量权的公开化、程序化。进一步缩小省与省辖市、省辖市与县(市、区)汇总数据的差率,实现上下级数据的基本衔接。进一步完善GDP分组联审制度,规范审核程序,提高审核评估的科学化水平。按照《河南省GDP核算数据质量评估方案》,加强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GDP核算数据协调性和匹配性的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控各地核算数据的依据。
4、提前谋划,积极参与第三次经济普查,增强核算工作的前瞻性。从核算的角度,认真总结前两次经济普查的经验教训,及早入手,从指标设置、调查方法、质量控制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5、学习研究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制度和方法,关注重点服务业企业调查数据。密切关注国家进展情况,研究利用服务业重点调查和部门服务业财务年报数据核算服务业增加值的方法。
二、认真组织好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完成投入产出表
6、做好对基层调查单位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做好调查单位的培训工作,把调查方案和程序讲清讲透,做到调查单位听得懂,能操作,会填报。加强对调查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调查单位解决填报中的疑难问题。有步骤地组织报表收集、审核、汇总等工作,确保调查单位按时保质完成调查表的填报工作。
7、加强对基层调查表数据质量的审核。通过企业初审、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再审、省投入产出办公室终审等环节,加强逻辑关系审核、表间关系审核、与企业财务统计报表比对审核,确保各张报表真实可信,严谨细密。
8、做好程序的开发编写工作。程序是2013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修订国家投入产出报表汇总、分解转换程序,编写投入产出编表程序,为今年完成编表工作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9、完成全省投入产出表的编制。认真整理加工基层调查数据,对调查数据进一步转换分解加工,收集编表数据,制订编表方案,完成2012年全省投入产出表的编制。
10、加强对编表省辖市的指导。加强对郑州、平顶山和南阳投入产出编表技术的指导,帮助他们编制完成2012年投入产出表。
三、做好2012年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工作
11、加强对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数据质量的审核。及时收集、整理2012年度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所需指标数据,加强数据审核,提高数据质量,确保评价结果符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12、做好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工作。利用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对2012年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行评价,及时将评价结果上报省政府。
13、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县域、城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在引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积极推动省直管县统计工作
14、推动省直管县统计基础建设。开展调研,了解省直管县统计机构设置、人员、经费、业务开展等情况,就省直管县统计体制改革建言献策,推动各直管县采取措施,增强统计力量,改善办公条件,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业务建设。
15、协助做好省直管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按照省直管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办法的要求,协助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省直管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
16、做好省直管县数据收集、整理、提供工作。积极协调相关专业和部门,做好省直管县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搜集、整理、加工、提供及其他相关工作。
五、做好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其他核算工作
17、进一步研究资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提高核算质量。及早着手、深入研究国家最新的核算方法和编表方法,认真收集资料,评估数据,按时完成报表编制,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
18、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经济核算。积极协调专业及时提供非公有制经济核算资料,完善核算办法,加强数据质量把控,全面准确核算增加值,客观反映非公经济发展态势。
19、做好金融业统计和部门统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按时、准确提供核算所需资料。加强对部门数据趋势性评估,对主要总量指标进行匹配性研究,预研预判主要指标对GDP增速的影响。
六、着力提升核算服务水平,开拓服务型核算新领域
20、进一步强化分析研究。加强对季度GDP数据和部门数据的解读,及时了解经济运行的新问题、新特点,增强经济形势分析的敏锐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和难点,深入开展分析研究,着力把握经济运行的新变化和新规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强化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个倍增、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努力提高分析研究的水平和质量。
21、做好数据提供和信息加载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财政、金融、保险、证券等数据的提供,及时准确为专业、部门、重大活动、社会各界等提供核算资料。按要求完成信息加载任务。
22、开拓核算服务新领域。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基层单位正确理解GDP、CPI等宏观经济数据,并利用这些数据服务于微观管理。投入产出调查获得的行业部门综合数据要及时向调查单位公布,研究投入产出调查方法在微观层面的应用,积极稳妥推进企业投入产出表的编制。
七、 加强学习,开展知识竞赛活动
23、加强政治理论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重点学习十八大报告、中央和省“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原经济区建设规划纲要等有关文件和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尤其要把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学深学透,并积极贯彻落实到工作中的各方面、各环节。
24、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对2008年SNA、GDP核算理论和操作技能、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等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丰富经济理论知识,提高运用经济理论和数量分析方法研究问题的能力。
2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学习。重点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禁止”、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等,提高反腐倡廉意识,自觉抵制腐败现象。
26、开展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在核算系统开展竞赛活动,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同志进行表彰奖励,在学习上实现突破。
八、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7、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围绕区域经济发展、GDP核算、投入产出核算和县域、城区评价工作,深入基层,了解情况,专注于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注重调研实效。简化接待安排,严格遵守接待制度。
28、强化会议管理。大力精简会议数量,严控会议规格和会期,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质量。
29、切实改进文风。精简各类文件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严格执行网上发文制度,提高发文的质量和时效。
30、厉行勤俭节约。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杜绝铺张浪费。
31、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实事求是地核算各地GDP,反对在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行为,不断改进和创新工作方法。
九、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核算工作创新发展
32、进一步修订廉政建设工作准则。根据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和核算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修订《河南省国民经济核算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准则》。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腐败行为发生,保障各项工作依规顺利开展。
33、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核算机构负责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发生的违纪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增强主动性,抓好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并抓好落实。
34、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制订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分工,公开工作流程,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狠抓工作落实,对每项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检查、出实效,保证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干出成效,顺利推动各项核算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十、做好党群工作
35、做好党群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加强对年轻同志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