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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
 来源:纪检监察室  时间:2013-12-23 16:10 

中共河南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根据河南省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扎实推进河南省统计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障统计改革与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以信念为重抓教育,以落实为重抓制度,以实效为重抓监督,以治本为重抓改革,以民利为重抓纠风,以查案为重抓惩治”,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统计改革和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基本要求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统计发展战略相适应,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这个中心,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统计工作各个领域,在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的同时,推动惩防体系逐步完善。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统计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预防和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

──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体推进。

──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初步建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比较健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比较完善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源头防腐工作机制、违纪违法案件惩处机制和反腐倡廉的组织保障机制,建成统计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奢靡之风、浮躁之风、贪占之风和跑要之风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明显改善,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为统计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统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六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教育和引导统计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 ,自觉遵守“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切实改进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讲实话、报实数、办实事、求实效。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开展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活动,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每年要结合单位思想和工作实际讲一次廉政党课。对新任领导干部要开展任前党风廉政教育。

(二)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党纪条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之中,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三会一课”内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统计干部在职培训内容。各支部(总支、党委)每季度安排一次反腐倡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注意发掘一批廉政勤政的典型,利用身边人开展激励教育;对统计部门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利用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把统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统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通过开辟网络专栏、播放警示教育片、举办知识竞赛、书画展览、研讨论坛、发送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统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协调配合机制,明确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任务,建立河南省统计局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三、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根据中央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行政决策机制。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

(二)建立、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和各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监督制度。坚持和完善《河南省统计局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的考核制度》和《河南省统计局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修订《河南省统计局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试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制定统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省统计局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三)推进源头治理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完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规定和实施办法,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增强透明度。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

完善统计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健全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财务入帐、实物领用手续,规范固定资产调拨、转让、报废程序。

(四)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即将颁布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规定。研究建立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度。

(五)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

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助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完善河南省统计局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情况的监督。凡属“三重一大”事宜,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严防个人说了算。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廉洁自律规定、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重点治理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在工作中以权谋私等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函询等制度的监督效果。完善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及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政考核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省局出台的一系列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和全过程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认真实施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防范“带病提拔”,整治“跑要之风”。

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对财务预算、财务收支和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认真实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对国有资产的监管。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实《统计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规范审核方式,加强对政府统计调查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监督。

(三)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五、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一)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统计部门依法调查、依法上报的职权。抓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查处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以统计巡查为手段,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统计巡查工作。5年时间,完成对省辖市统计局的统计巡查,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巡查的力度。充分发挥统计巡查的监督作用,维护统计工作秩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和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落实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各项规定。按照省纠风办的要求,继续做好统计部门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做好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专项工作。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一)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二)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办案

明确办案纪律,规范办案程序,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效果。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弘扬正气,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

建立本部门反腐败协调小组,由纪检组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办。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加强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的协调配合,加强与当地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七、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省地方调查队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助局党组抓好《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工作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

各牵头单位要把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局党组提交工作报告,确保《工作规划》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河南省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表

工作任务

项目

分类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落实时间

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2008-2012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开展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活动。

机关党委

各处室

局属事业单位

2008-2012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人事教育处

适时

对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党风廉政教育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各支部(总支、党委)书记每年要结合单位思想、工作实际讲一次廉政党课

机关党委

各处室

局属事业单位

2008-2012

 

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的优良传统、优良作风、党纪条规教育。

机关党委

人事教育处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工作任务

项目

分类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落实时间

 

2、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

机关党委

各处室

局属事业单位

2008-2012

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列入统计干部在职培训内容。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2008-2012

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各单位党支部(总支、党委)每季度安排一次反腐倡廉集中学习活动。

机关党委

各处室、

局属事业单位

2008-2012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把统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作为统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

纪检监察室

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2008-2012

发掘一批廉政勤政的典型,利用身边人开展激励教育;对统计部门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利用身边事进行警示教育。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2008-2012

3、完善省局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协调配合机制,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的作用,加强统计部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办公室

综合处

2008-2012

健全党内民主集中制,根据中央即将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河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河南省统计局工作规则》。

办公室

人事教育处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行政决策机制。围绕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2、建立、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

完善《河南省统计局对党员领导干部实行谈话的实施意见》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2008-2012

完善《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的考核制度》。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2008-2012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修订我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适时

3、推进源头治理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与创新。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和财务管理制度,增强透明度。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制定统计部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严格实行“管采分离”。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财务入账实物领用手续。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建立统计局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09

4、完善违纪行为惩处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法规处

2008-2012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研究建立领导干部行政问责制度。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法规处

2008-2012

5、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制度

按照中央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2008-2012

完善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机制。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2008-2012

 

 

 

三、强化监督制约

 

 

 

 

1、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

中制、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

纪检监察室

机关党委

人事教育处

2008-2012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谈话诫勉、函询等监督制度。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2008-2012

加强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以及省地方调查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和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搞好述职述廉工作。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2008-2012

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情况的监督。

人事教育处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2008-2012

2、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建立干部人事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人事教育处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建立财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开展对财务预算、财务收支和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室

办公室

2008-2012

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实施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建立国有资产监管协调配合机制,完善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处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政府统计调查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监督。

法规处

设管处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2008-2012

3、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

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2008-2012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纪检监察室

法规处

2008-2012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统计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综合处

2008-2012

 

 

 

 

 

 

 

 

 

 

四、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1、以提高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加强对《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统计部门依法调查、上报的职权。

法规处

各处室

2008-2012

抓好《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贯彻落实,打击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等行为。

法规处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2、以统计巡查为手段,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利用5年时间,完成对各省辖市的统计巡查,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巡查的力度。

法规处

 

纪检监察室设管处

核算处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及各专业处

2008-2010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执行好纠正不正之风的各项规定

纪检监察室

各处室、

局属事业单位

2008-2012

按照省纠风办的要求,继续做好统计部门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2008-2012

按照中央纪委的要求,做好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专项工作。

纪检监察室

办公室

机关党委

人事教育处

2008-2009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利用审批权、人事权违纪违法的案件;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和在统计上弄虚作假、以数谋私等案件。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法规处

2008-2012

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

纪检监察室

办公室

2008-2012

2、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办案

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健全举报人保护制度。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弘扬正气,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室

办公室

法规处

人事教育处

机关党委

2008-2012

3、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

建立本系统反腐败协调小组,由纪检组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办。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2008-2012

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加强与地方执法执纪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

纪检监察室

法规处

办公室

机关党委

2008-2012

六、切实抓好《工

作规划》的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

局党组

机关党委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抓好《工作规则》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

纪检监察室

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2008-2012

2、狠抓工作落实

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密切合作,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2008-2012

3、加强监督检查

各牵头单位要把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每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局党组提交工作报告。

牵头单位

纪检监察室

2008-2012

将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入统计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纪检监察室

法规处

设管处

核算处

人事教育处

办公室

200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