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1、明确增加值核算使用的统计指标内涵
要正确理解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法人单位财务统计指标的定义,熟练掌握增加值核算方法及其增加值核算的基本思路。尤其要关注财务报表中主要经济指标,如资产总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应付职工薪酬、生产税净额、本年折旧、营业余额等指标间的逻辑关系。
2、关注有承包租赁等业务的企业漏统、漏报问题
依据真实反映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和不重不漏的原则,采取“财务报表统计化”的方法,督促企业在填报财务状况表中的营业收入、各项税金、职工薪酬等指标时,要注意与流转表中商品销售额的范围口径和规模大小匹配。有承包租赁等业务的经营企业在填报财务统计表时,应根据承包租赁费用多少或企业掌握的情况采用推算等办法,把承包租赁等部分的营业收入、各种税金、职工薪酬等数据,与企业会计报表中的自营部分数据一并计入本企业相应统计指标。
3、关注2013年前三季度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统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全省平均毛利率和增加值率数值,来核实普查过程中毛利率偏低、增加值率偏低以及部分指标漏统、漏报、错报现象。
二、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1、尽早了解非联网直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增加值计算办法
2、尽早关注非联网直报单位普查数据质量
(1)限额以下法人企业重点关注的指标有: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产业活动单位重点关注的指标有:个体经营户户数(包括分行业)、个体经营户期末从业人员(包括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支出、付给雇员的报酬、缴纳的税费,尤其要重点关注分行业户均增加值、分行业期末人均增加值。
3、重点关注的几个问题
(1)认真做好纠偏工作。根据普查制度审核办法和统计实际工作经验认真审核,注重关联分析,重点关注普查基层表填报的主要数据是否正确,是否有瞒报、漏报和虚报现象,及时做好审核纠偏工作。
(2)做好普查数据总量与结构的把握。要及时分析本专业普查数据整体情况、分行业结构是否合理,做好宏观把握和上下沟通工作。
(3)重点做好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数据质量的控制与分析。由于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增加值占行业增加值比重较大,要全面了解本级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工作进展状况,做好分行业数据质量审核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