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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能源领域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4-17 08:19 

豫统办文(201437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统计局:

   现将《2014年河南能源领域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2014年河南能源领域统计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能源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对照全局工作要点,结合我省能源统计工作实际,确定2014年能源统计工作的思路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衔接”。

一、扎实推进能源领域各项统计改革

(一)420日前做好十个直管县和相关省辖市的数据剥离和基数等历史数据的重新审核认定工作,为2014年全社会能耗核算打好基础。

(二)一季度开始,严格核算2014年各季度和全年各地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缩小差距,基本达到国家、全省与市县数据基本衔接;

(三)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能耗数据,年内做好修订2013年及以前年度全省与各地能耗总量、品种结构等工作,为实现能源统计的统一核算打好基础;力争在2015年同步实现省与国家、省与分地区能源数据的基本衔接;

(四)按照国家与GDP改革同步的原则,全国能源统一核算方案确定后,研究制定与国家方案相衔接的、统一的河南省分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方案。2015年同步实现GDP能源数据统一核算。

(五)结合我省实际着手研究建立《河南省应对气候变化部门统计报表制度》,搜集用于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需要的部门数据,为我省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正式考核提供基础统计资料。

二、严控经济普查能源普查数据质量

(六)经济普查有关能耗报表数据(2月底-4月中旬)

责任到人,积极主动,及时审核跨专业的非工业能源消费情况普查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专业查询修正;适时对汇总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确保非工业能源消费普查数据质量。

积极关注规模以下工业煤炭消费量数据质量,使用国家下发的审核查询模版及时审核,尽早发现问题并查询企业修正。

(七)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普查表(2月底-4月中旬)

做好全名录库核实工作,逐家企业审核,确保企业不重不漏。

根据新增指标的解释和填报要求,对新增加指标进行重点审核。

积极主动查询问题,对审核公式解锁企业逐家核实,尽早发现问题,确保源头数据质量。

三、认真做好直管县统计改革工作

(八)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统计直管工作。自2月月报开始,全面实施对各直管县能源专业统计直管工作,月报开始前做好数据处理环境的准备,月度资料的加工整理和对外发布执行对各直管县统计直管的相关规定。

(九)全社会用电情况统计直管工作。自元月电力月报开始,各省辖市全社会电力数据不再包含所属直管县数据。

(十)420日前,审核确定有关省辖市全社会能耗核算数据基数和有关省辖市不含直管县能耗核算年度数据。

四、高质量完成各项能源生产、消费和环境统计任务

确保能源统计8个联网直报月、季报、半年报以及季度全社会能耗核算与环境年报等日常工作圆满完成。在月度统计中要继续狠抓能源消费和生产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数据审核,进一步提高原煤、电力、能源生产和消费数据之间以及与相关经济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与衔接性。

(十一)高质量完成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月报、全社会用电量月报工作。

(十二)高质量完成规模以上工业能源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月报工作。

(十三)切实做好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季报和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季报工作。

(十四)继续做好工业企业用水情况半年报、能源产品流向表年报工作。

(十五)认真搜集有关部门和专业能源统计相关数据,及时编制2013年地区能源平衡表,高质量完成全省能源平衡表编制工作。

(十六)严格执行全社会能耗核算方案,做好全省季度能耗核算,继续推进省辖市和直管县季度GDP能耗核算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核算工作。

(十七)高度重视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监测。

(十八)高质量完成环境统计年报工作。

五、努力提高能源统计数据质量

(十九)严格按照能源统计报表操作规范和数据质量监控办法开展能源统计工作, 加强对企业上报数据的审核查询,增加审核内容,完善并规范使用能源统计数据审核查询模板,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十)进一步完善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改进数据质量评估方法,提高统计数据的协调性、匹配性。重点关注煤炭、电力生产与消费数据的匹配问题、电力消费与电力公司统计的用电量数据一致性问题,加强对原煤、电力等能源生产、消费数据的匹配性审核,确保能源生产数据、消费数据的一致与衔接。

(二十一)对主要报表工作完成情况、报表资料上报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差错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分,并反馈和确认。

(二十二)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相关数据匹配性,主要数据发展变动趋势进行分析评估,并定期进行资料反馈。

(二十三)积极参与全局性的数据质量检查,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抽查,抽查结果作为评估控制各地主要数据的依据之一。

五、加强调研,提高能源统计服务水平

(二十四)及时编印印发河南能源统计监测月报。关注工业用电量、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能源消费总量的变动情况,关注宏观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做到全省月度有监测分析月报、季度能耗专报和年度能耗公报。

(二十五)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要指标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究,要寻找经济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生态环境等领导与社会关注的热点与难点问题,深入进行专题调研与分析,迅速形成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分析透彻、对策精准的专题统计调研报告,满足各级领导及时掌握情况、正确做出决策的需要。

(二十六)继续发挥河南节能统计网宣传统计的主阵地作用,完善网站管理机制,优化网站栏目,增加信息加载,丰富网站内容。加强能源、环境统计年鉴资料的加工整理印刷出版工作。

六、继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提升能源统计能力

(二十七)严格执行《河南省政府统计部门能源统计业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实施方案》,规范各级各地政府综合统计部门能源统计工作。

(二十八)将统计业务规范化进一步向企业推进和延伸。企业原始记录、台账是否规范、齐全作为规范化和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十九)加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政策理论与能源、资源、环境等新知识、新业务的培训与学习,夯实基础、练好内功,提升能力,为新的评价考核体系做好准备。提升各级能源统计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2014年要在继续加强培训基础上,开展一次能源、环境等方面的岗位统计知识比武与竞赛活动,达到培养新人、锻炼队伍、促进工作的目的。

七、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转变作风

(三十)自觉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切实纠正“四风”问题。

(三十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和落实到能源统计工作之中。

(三十二)积极推进学习型处室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知识水平和政治理论素养。支持和鼓励青年干部干事创业。

(三十三)狠抓工作纪律与任务落实,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化解力量与任务的矛盾,科学调配人员力量,强化统筹协调,每项工作任务都要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效果。保证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八、完成国家局和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