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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来源:  时间:2015-03-12 08:44 

2015年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工作部署,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依法立统、改革兴统、科技强统、服务塑统,进一步深化统计改革,大力推进“三公”统计,全面建设法治统计,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一)着力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一是要推进核算制度改革。积极跟进国家GDP统一核算改革,稳妥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进地区生产总值季度核算方法,完善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编制方法,切实做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5)》实施工作。认真研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积极开展试算工作。完善非公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继续开展非公经济核算。

二是要推进就业统计改革。加强对郑州、洛阳、焦作三市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完成调查样本的抽取轮换,提高对调查数据的分析评估和把控能力。总结工作经验,按照“扩面、增容、提质”要求,及早制定工作方案,为在各省辖市全面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奠定基础。认真做好大城市城镇失业、就业数据发布准备工作。

三是要推进投资统计改革。今年投资统计新旧制度同时运行。要认真总结鹤壁、济源两市试点经验,积极开展两种制度下的数据比对测算,搞实其他有亿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名录,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试点夯实基础。要加强协调,上下联动,制定预案,做实基数,高质量完成投资统计改革试点与现行制度双轨运行任务。

四是要推进能源统计改革。利用三经普数据调减并重新核定2013年全省及分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修订历史数据,初步实现与全国及分省辖市、省直管县能源消费总量数据的基本衔接。认真实施流通领域和省际间流入流出月度统计制度,研究跟进国家即将建立的能源供应端统一核算体系,为2016年正式实行能耗统一核算打下良好的基础。改进和完善符合我省实际的分地区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统一核算方案,研究制定并适时实施《河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统计制度(试行)》。

五是要推进服务业统计改革。建立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月度统计,做好三经普中达到规模标准的调查单位入库工作,加大对调查数据的审核评估力度。认真组织实施部门服务业统计制度,积极推进服务业全行业统计。探索研究服务业生产指数编制方法,研究制定高成长服务业、现代服务业等统计分类标准,构建全省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新格局。

同时,要进一步巩固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成果,做好分市县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数据的测算、新老口径的衔接和协调性匹配性评估,以及数据发布解读工作。要研究建立基本公共服务监测制度,修订完善健康服务业统计制度,扎实做好农业增加值按季度核算,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查单位认定和相关指标调查测算,探索建立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电子商务等专项调查制度。

(二)大力推进“三公”统计

“三公”统计是我省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的重大制度创新。在总结完善工业、投资领域试点经验基础上,今年省局各专业要全面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审核认定统计数据,杜绝人为因素,用制度说话,用程序约束,让结果公正,让统计数据审核认定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行“三公”统计,是一项复杂、艰巨、长期的改革任务,必须坚定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推行“三公”统计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三公”统计工作理念。各专业要结合工作实践,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本专业“三公”统计工作制度和方案。要加大“三公”统计宣传力度,使“三公”成为统计部门开展统计工作的基本理念和自觉行动。要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形成有利的外部环境;要增强社会公众的认知和理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三公”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三)认真做好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监测评价工作

一是要认真搞好常规统计调查和专项调查。高质量完成各行业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任务,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组织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抽样框更换和样本重新抽取、限额以下批零住餐业抽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切实做好全省地方流通与消费价格调查基期更换工作。扎实做好蔬菜、瓜果生产情况调查年报改季报工作。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调查季报改月报工作和规模以下服务业典型调查工作。开展全省企业创新调查。认真搞好产业集聚区“四下”业法人单位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全面推进市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二是要启动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积极做好组建普查机构、研讨论证普查方案、开展完善普查方案试点等一系列工作。各地要及早谋划,在经费、办公场所、人员等方面早作安排,争取主动。

三是要积极做好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认真组织实施调查,全面采用PDA进行数据采集和传输,加强人员培训,搞好数据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人口与城镇化统计数据库及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准确反映我省人口和城镇化发展情况,为制定“十三五”规划和各级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四是要进一步做好三经普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及时发布经济普查数据,编印普查资料;组织完成经济普查招标课题审核、评选、汇编,做好普查课题指导、数据提供工作;进行可视化加工与展示,引导媒体正确使用发布统计数据;认真做好普查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五是要高质量开展统计监测评价。认真做好市县经济发展目标和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评价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为省委、省政府表彰先进单位和科学评价干部政绩提供科学依据。切实做好产业集聚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月度统计,做好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季度监测调查。研究建立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季度监测数据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监测评价和数据发布工作。切实做好小康进程监测工作。进一步做好社情民意调查。

(四)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要加强新常态下的经济形势分析。要紧扣国内外经济环境和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实施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准确研判全省经济运行趋势,客观反映我省经济历史纵深、结构演进、动力转换特点,站位要高、眼界要宽、分析要深、对策要管用,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建议。针对省委、省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调查,密切跟踪监测中央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政策措施的效果与影响,了解新问题、把握新动向,提高专题分析的超前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是要积极推进统计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河南统计网、河南统计微信作用,及时加载进度、年度数据,确保及时向社会发布全省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实现统计信息资源的全社会共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做好社会公众申请公开信息的答复工作。认真对待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咨询、质询,热情、客观、及时解疑释惑。加强统计宣传,深入解读诠释数据,扎实有效开展第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

三是要提高服务调查对象水平。充分尊重调查对象,严格保护调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要积极反馈信息,更加细致深入地向调查对象提供便利实用的数据和信息。

(五)巩固拓展统计生产方式变革成果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管理。利用三经普资料全面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按月审核、更新“四上”及“五区”名录库,认真组织亿元投资项目法人月度审批入库工作。与编制、民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研究建立行政登记资料交换制度,进一步完善名录库更新维护机制。切实规范名录库管理,不断提高名录库质量。

二是要继续拓展联网直报范围和内容。认真做好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调查、县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调查、规模以上服务业扩围单位使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工作。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报表乡级网络平台分村起报工作。限额以下贸易统计抽样调查、服务业月报、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五区”和“港区”信息纳入一套表统计内容。

三是要进一步优化联网直报系统。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和我省统计业务工作需要,按照“巩固、拓展”原则,稳步推进企业联网直报系统开发工作,确保联网直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要切实完善四大工程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调查方案设计、调查对象确认、调查任务布置以及调查数据直接采集、统一处理、集中存储的统计生产模式,积极探索有利于四大工程成果巩固拓展的工作机制。

五是要积极推进大数据利用。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创新整合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在调查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软硬件建设等环节狠抓落实,努力打造数据生产新兴之轨。

(六)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观念,加快建设法治统计。广泛深入宣传新《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努力营造贯彻执行统计法的浓厚氛围。抓紧制定完善与新《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配套的统计调查项目公开制度、统计调查对象建立变更统计调查关系制度、定期公布统计资料制度、统计资料查询服务制度等,保证新《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顺利实施。继续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查处冒名报送、指令报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结果在数据评估、考核评价、评比表彰等工作中的运用,切实增强统计执法的效果。认真落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制度,加大企业统计违法成本,增强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的自觉性。

(七)进一步强化各项统计建设

一是要切实加强省直管县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省直管县统计工作的指导,开展对省直管县统计业务人员的精细化培训。加强对省直管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监测,编印《河南省直管县统计监测月报》。建立对省直管县公平合理的统计数据联审制度。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建设。健全基层统计机构,确保县级统计机构单设,推动乡镇建立统计机构,强力推进街道办事处统计基础建设。按照《河南省“五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推动“五区”建立健全统计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各项制度,推进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流程规范化、统计手段现代化。

三是要加快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向联网直报企业延伸。进一步完善一套表模式下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体系,指导企业建立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建立健全数据采集、审核、查询、汇总、上报和资料管理等各项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填报统计数据。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统计数据库开发应用。建设统计数据网站、移动终端查询系统,打造方便、快捷、可靠的统计数据查询平台。完成省局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主会场建设,积极推进省辖市、省直管县、县(市、区)视频会议子系统建设,实现视频会议系统县级以上全覆盖。积极推进防火墙、客户端安全管理和防病毒等基础安全体系建设,实现县级以上计算机接入统计业务网的统一管理和集中监测。

(八)切实加强部门统计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部门统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的整体效能。认真落实《河南省部门统计工作基本规范》,积极引导基础条件好的部门开展规范化建设,示范带动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进一步巩固扩大部门统计数据采集平台建设成果,为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夯实基础。认真执行《河南省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加强对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高部门统计人员业务水平。

四、保障统计事业健康发展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纠“四风”工作要坚持住、不发散、不松手、不降温,久久为功,久久见效。要不断巩固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整改、长期整改,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道德素养和纪律观念,带头守正道、扬正气、作表率。

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道德建设、诚信建设、平安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有礼培育活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强化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共识、汇聚精神力量,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为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道德支撑。

进一步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加强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工作,促进高素质人才成长和全员素质提升。切实加强地方统计调查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更好发挥地方统计调查工作的职能作用。

积极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建设“五型”机关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持续推进“两转两提”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统计能力的重要抓手。要把“五型”机关建设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互促互进,以“五型”机关建设推动日常工作的扎实开展,以日常工作的开展成效检验“五型”机关创建实效。通过创建活动,形成讲学习、比服务、提效能、强法治、促廉洁的良好氛围,达到提高素质、增强能力、规范工作的目的,推动统计工作水平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