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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统计局内设机构
 来源:人事处  时间:2016-01-12 17:06 

河南省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整理和报送统计政务信息,督促检查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政策法规处。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指导部门和地方统计法治工作;负责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工作,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三)统计执法监督处。组织实施对全省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统计违法举报,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监督指导市县行政执法工作。

  (四)统计设计管理处。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标准、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省经济社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承担依法审批、备案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及省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工作;组织协调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五)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监测预警全省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和提供全省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

  (六)国民经济核算处(省直管县统计处)。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配合国家统计局核算全省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生产总值,组织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省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省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监督管理全省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开展省直管县 (市)国民经济统计数据汇总和监测,进行统计分析。

  (七)农业农村统计处。组织开展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工业统计处。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能源和生态统计处。组织实施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态文明考核;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一)贸易外经统计处。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二)服务业统计处。组织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服务业统计数据;配合计算全省第三产业增加值;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三)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组织实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人口与城镇化调查、企业用工调查、劳动工资统计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四)社会科技和文化产业统计处。组织全省科技研发、社会发展、文化产业、企业创新等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五)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处。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组织制定有关监测和评价考核方案;组织实施省辖市、县(市 、区)等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重要专门事项的评价考核,指导有关专业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六)人事教育处。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调查队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协助省辖市管理统计局局长工作;指导全省统计专业队伍建设;负责外事工作。

  (十七)财务处。管理全省统计系统中央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统计部门中央和省统计调查经费、省统计局直属各级调查队经费、中央及省级财政下拨的专项基本建设投资;负责机关资产和全省统计系统中央资产管理;承担全省统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机关和直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