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非常重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财税下一步改革的安排已经非常明确: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主要是理顺央地关系。根据上述安排,中央在2014年6月通过了财税改革具体方案,明确了财政改革政策的方向和重点。
笔者认为,当前及今后几年,我国还会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局势下,我国经济增长压力很大,需要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加以引导,促进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适度增加赤字、适度增加债务、适度增加投资,以及减税清费。2015年,我国债务、赤字虽在不断增长,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在安全范围内。因此,我国的赤字和债务仍有空间,可以适当增加投资,并继续推进“减税清费”改革,进而支持新形势下的产业发展。
未来,笔者认为我国财政支出的总体政策重点和方向主要包括三农、社会保障、环保、科技、教育、经济和产业发展六个方面。财政支持经济、产业发展的手段要创新,不能只停留在拨款层面。此外,我国的相关支出政策还要发生重大转变。过去,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在教育支出、三农支出、社会保障支出、文化和计划生育支出、科技支出等方面都要与GDP增长、财政收支增长挂钩,现在,这些政策已经过时,必须要转变,取消以上挂钩。但取消并不意味着这些支出不重要,下一步需要编制好支出预算,同时增加透明度。
“十三五”时期,综合性、系统性税制改革更显必要。这里包括减税,也包括增税。
减税主要是“营改增”,即缴纳营业税改成缴纳增值税。通过“营改增”减轻企业的税负,这是我国在推进供给侧改革中非常重要的内容。该政策从2012年就开始施行,到现在推进得很好。目前,第三产业还有金融、房地产、建筑业、生活服务业没有进行“营改增”。按照中央规划,2016年要推及到剩下的四个行业,即通过“营改增”消除重复征税。而且今年非常有可能把历史上不能抵扣的企业不动产,在缴纳增值税的过程中转变为可以抵扣。其他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出口退税、关税等,根据形势发展都有可能减税。
增税改革同样非常重要。我国的绿色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在税制安排上仅减税是不够的,还要进行重大创新。这些创新应包括在资源税、环境税、碳税、房地产税和完善消费税等方面的安排。但增税并不意味着增加所有企业的负担,节能减排做得好,企业税负就低,高能耗、高污染的企业税负就高,这是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
目前“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正在研究制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应该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产业、新材料、高端制造业、新一代信息化(包括三网融合、电商、互联网金融等行业)。
财政政策为什么要支持新兴产业,特别是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笔者认为,首先是因为这些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其次,这些产业的高技术性很明显;同时,这些产业处于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的竞争不是特别充分,需要政府给予扶持;此外,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要求对这些产业给予必要扶持。为了引领新常态,我国需要供需两端同步改革,而促进新兴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就是从供给侧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去产能需要;另一方面,结构调整也需要发展新产业。
我国的财政政策应该怎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笔者认为大致有八个手段:
第一,投资补助。过去投资补助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下一步也要考虑研究把投资补助补在消费环节。
第二,财政贴息。对银行贷款利息,按照国家政策导向,财政资金要全部或者部分承担。
第三,支持担保事业发展,由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第四,通过股权投资支持企业发展。按照国家政策导向,政府财政的出资要体现为股权投资,帮助企业发展,等企业发展稳定之后财政退出。
第五,政府采购。目前政府采购的规模约为1.5万亿元/年,今后还要扩大,在此过程中,政府采购下一步政策性的功能要强化,要大力发展绿色采购、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技术创新采购、发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第六,大力发展PPP。在政府关注的一些公共领域,如道路桥梁、铁路港口、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更多吸引民营资本加入。
第七,发展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这个基金如何运作?第一,政府出资的同时吸收民营资本;第二,基金建立后,要通过第三方机构专业化运作;第三,通过股权投资方式使用基金。
第八,税收优惠政策。我国下一步税收优惠政策应以产业优惠为主、地区优惠为辅。要给高新技术企业、新兴企业特别是对战略性新兴企业税收优惠。优惠的手段包括减免税、投资抵免等。同时,在地区优惠政策方面,尤其是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投资政策、税收政策给予西部及其它贫困地区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