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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进入发展节奏严控期
 来源:  时间:2016-03-22 10:36 

  一面是电力需求增速放缓、供需矛盾加大,一面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拳夹击,已有过剩迹象的火电行业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显得举步维艰。全国人大代表、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说煤炭属于显性的产能过剩,那么煤电就是潜在的过剩产能。”

  作为能源行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环节,煤电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今年两会代表和委员们最为关注的能源议题之一。

  火电企业或临“寒冬”

  “目前我国电力供需相较宽松,煤电机组正面临产能过剩的潜在风险,如果仍按照以往的态势建设,未来两三年内煤电装机肯定过剩。”努尔·白克力对记者表示,务必要把这一潜在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中。

  同时,值得警惕的是,当前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仍面临进一步下降的可能,这将造成大量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设备闲置或低功率运行。低功率运行状态还将产生额外污染,增加单位能耗和运行成本;机组设备闲置也将增加燃煤电厂本就漫长的成本回收周期,使得发电企业面临经营风险。

  “尽管2015年煤价下调,火电企业效益还不错,但煤电上网电价2016年下调3分钱,加之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电力企业或将面临经营的‘寒冬’。”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对此进一步指出,如不对电力供给侧加以合理控制,电力过剩将进一步扩大,这对火电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严控火电发展节奏

  防患于未然,如何严控火电发展节奏?努尔·白克力对本报记者表示,国家能源局已启动煤电预警机制,根据各省目前电源点建设的负荷以及未来三年的电力增幅确定各省最终的用电峰值。如果超过该峰值,将实施橙色或红色预警,禁止新建燃煤电站。此外国家能源局还提出了“三个一批”的办法,即缓建一批、取消一批、停建一批煤电项目,缓解煤电产能潜在的过剩风险。

  2015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

  全国政协委员、国电集团原总经理朱永芃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一决定明确了火电的发展方向,即在重点支持大容量、高参数、节能环保性能好的先进火电机组的同时,逐步淘汰小容量、低性能、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产能。”

  “除了要严格管控煤电新开工项目和规模,还要利用市场机制倒逼,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新核准的发电机组原则上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全国人大代表、中国能建集团总经理丁焰章表示。

  深度发挥火电“第二属性”

  火电未来的发展空间还有多少?全国政协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秦大河表示,即使到2050年,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占比仍将超过50%。全国政协委员、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刘吉臻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我们做过相关研究,即使到2030年,火力发电仍将占到全国发电量的60%左右。”

  在刘吉臻看来,火电应被赋予第二属性,即承担“一次能源可储、二次能源可控”的调峰作用。“国家应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大力推广建设一批深度调峰的火电厂,从而深度、快速地发挥火电的调峰能力,以接纳更多的新能源进入电网,很可惜这并未引起国家的足够重视。”

  “现在国家把电价补贴给了可再生能源,未来也要给调峰电厂。”刘吉臻说,虽然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火电仍将承担主导地位,但其不能以自身利益出发去抗拒新能源的发展大势。“今后火电应转变以往的发展思路和生产方式,研发更先进的火力发电技术,走高效化、集约化、清洁化的火电发展道路,这也是能源革命的内涵。”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原副局长史玉波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今后要用新思路来考虑火电的发展,应多在提高效率、降低排放的新技术上发力,并与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以及整个产业链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