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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懒政怠政“四个不为” 专项治理活动万人评议调查项目的批复
 来源:设管处  时间:2016-09-22 10:35 

豫统文〔2016〕112号

 

商丘市统计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开展懒政怠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万人评议调查的请示》(商统〔2016〕2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懒政怠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万人评议调查。

该调查范围是商丘市辖区内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企业人员、公职人员(包括党政机关、参公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媒体从业人员等;调查对象是113个市直单位及35个重点科室的治理懒政怠政“四个不为”情况。

该调查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等距抽样方法。设计调查样本量10190个,其中城乡居民1900个、企业人员2590个、个体工商户1900户、公职人员3800个。四类样本人员中包含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和媒体从业人员等。

该调查设置调查表1张,即“懒政怠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万人评议调查问卷”。调查表分为两部分:调查对象基本情况、对市直各单位和重点科室开展懒政怠政“四个不为”专项治理活动的总体看法。调查表表号为SQ501表,制定机关为商丘市统计局,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17年1月。

该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调查时间是2016年10月-11月。

请你单位在印发的报表右上角明确列出统计报表法定标识,法定标识依次为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和有效期等内容。有效期置于法定标识最后一项,格式为“有效期至:2017年1月”。

特此批复。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