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省统计网!
网站首页 | 河南统计微信
关于洛龙区地调队开展农村居民思想状况调查项目的批复
 来源:设管处  时间:2018-07-04 08:19 

豫统文〔201852

洛阳洛龙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你单位《关于对洛龙区农村居民思想状况调查项目审批的请示》(洛龙地调〔20183号)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单位为了满足县委、县政府宏观决策和社会各界的需要,实施《洛龙区农村居民思想状况调查方案》。

本方案的调查范围为洛龙区辖区农村。本方案设置“洛龙区农村居民思想状况调查问卷”(LLT501表)一张,主要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文化教育信仰现状、个人认知及满意评价状况、需求状况及乡村思想文化状况的整体评价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调查频率为一次性调查。

你单位设置的报表制定机关为洛阳洛龙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188月。

请你单位在印发的报表右上角明确列出统计报表法定标识,法定标识依次为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和有效期等内容。有效期置于法定标识最后一项,格式为“有效期至:20188月”。请于20186月底前,将本文批准的调查方案及你单位的部署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我局存档。

特此批复。

20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