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元至5月份,辉县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51.9亿元,总量位居新乡市14个县(市、区)第二位;同比增长11.2%,较新乡市平均增速(10.9%)高0.3个百分点,增幅居新乡市14个县(市、区)第七位,与去年同期位次持平。其中,限上零售额累计增幅18.6%,较新乡市平均增速(13.2%)高5.4个百分点,在新乡市14个县(市、区)排第七位,较去年同期前进2个位次。
前五个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经济运行增速虽较平稳,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下降和低速企业多,影响面大,拖累零售额快速增长。
今年元至5月份,全市46家限上法人企业,有24家企业累计增速低于15.0%(全市累计增速18.6%),其中12家呈负增长,下降面达到26.1%。其中:降幅超60%的企业1家、降幅超50%的企业3家、降幅超40%的企业1家、降幅超20%的企业3家、降幅超10%的企业1家。这12家企业同比共减少3114万元,影响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达1.1个百分点。
二是乡镇商贸市场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商贸大乡镇贡献不足。
全市有限额以上及大个体零售额单位的乡(镇)、办事处有20个,其中有14个累计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分别是常村镇(17.6%)、占城镇(15.8%)、沙窑乡(15.3%)、北云门镇(15.1%)、城关办事处(15.0%)、拍石头乡(14.8%)、南村镇(14.3%)、薄壁镇(13.8%)、上八里镇(13.8%)、百泉镇(13.5%)、张村乡(13.0%)、胡桥办事处(12.4%)、南寨镇(11.9%)、冀屯镇(10.4%)。洪洲乡至今无一家限上商贸企业,西平罗乡仅有的一家也于去年2月份退库。其中,城关办事处、百泉镇、常村镇、冀屯镇、胡桥办事处、薄壁镇等乡镇,总量相对偏大而其增速不快,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