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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政法处  时间:2020-02-19 16:51 

2019年,省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以及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项工作安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加强统计执法,全面推进依法统计,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为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和统计职能有效发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利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培训教育、专业培训会议等多个场合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了多种方式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我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34次会议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并将相关文件主要内容汇编成册,印发省局各处室单位、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学习。增设统计执法监督处,加强执法力量配备,强化对全省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对66个省直部门进行考核。对2016年以来收到和制发的文件等进行全面自查,清理纠正了18个将市、县统计局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责任单位的文件。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若干措施》(厅字〔2019〕85号),进一步夯实各级党委政府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印发《河南省统计违纪违法线索、案件和处理建议移送办法》,规范移送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第10统计督察组在豫统计督察,按照督察工作的时间安排、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做好文稿服务、资料整理以及谈话问询、问卷调查、企业检查等各种事项的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水平。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对我局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承诺办理时限等要素进行统一规范;建立了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行政许可审批模块、法人单位申报模块,并将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嵌入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梳理依法设立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清理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等情况并向省发改委报送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修订意见汇总表。

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责。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更新本单位的权责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稳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全面梳理省统计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录入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加强对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检查在我省范围内具有涉外调查许可证的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将监管行为数据汇聚到监管行为信息采集系统。

二、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中共河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河南省统计局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河南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凡提交局党组会、常务会研究的问题,原则上要事先召开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科学论证,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了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二是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河南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流程,聘请新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各种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等,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局党组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19年全局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统计系统服务型统计执法建设的通知》,在前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对照标准,精心培育服务型统计执法示范点。

二是探索创新行政指导工作。梳理形成《河南省统计系统行政相对人和执法机构违法风险点警示及其防控措施》,明确行政相对人违法表现形式、形成原因、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风险等级、防控措施以及执法机构的违法表现形式和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防控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数据查询、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中,广泛推行行政指导,服务型统计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显现。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图。认真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局领导班子对防惩统计造假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中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分管专业负责人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中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负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根据所承担的统计业务,对防惩统计造假负直接责任。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河南省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并在统计执法实践中贯彻执行。

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实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实现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将重大行政处罚依法及时报送省司法厅备案。继续开展优秀统计执法案卷评选活动,评选出7卷具有合法性、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案卷,充分发挥优秀执法案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局领导带头普法。局长王世炎在省委党校2019年春季、秋季干部主体班上就《意见》《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公开发表署名文章“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矢志不渝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二是抓“关键少数”开展普法宣传。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学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10部法律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学习。举办第十四期县级政府领导干部统计培训班,强化对《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筑牢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

三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制作宪法宣传版面并积极参加黄河法治文化带郑州花园口段“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在省统计局内网、外网、省地调队网站悬挂宪法宣传游标,在省直机关综合办公大楼放置《弘扬宪法精神 坚持依法统计》等4个宣传版面,悬挂4幅大型宪法宣传条幅,利用“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宣传宪法精神。举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讲座,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以到新蔡县黄楼镇鲁庄村和桐柏县毛集镇石河村扶贫点帮扶为契机,推进宪法学习宣传进乡村,使宪法走进人民群众、走入日常生活。认真制作微视频宣传宪法法律,我局制作的《我与宪法》微视频作为优秀作品,在河南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豫事说法》栏目进行了展播;制作的《依法统计诚信统计》微视频经由国家统计局评选,报送司法部参加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示评选活动。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纪念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点,结合《意见》《办法》《规定》的贯彻实施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河南统计网、“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平台、法治宣传专栏等法治阵地进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制定我局2019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举办全员法治专题讲座,邀请省司法厅相关同志解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六、切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一是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认真核查了国家统计执法监督局转办的南阳、洛阳、新乡、信阳以及省统计局收到的许昌、漯河、郑州、驻马店等市的统计违法线索。对175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公示严重失信企业44家,处分处理责任人69人。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对荥阳市、安阳市殷都区和安阳县统计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省统计局对南阳市、洛阳市统计违法案件在全省统计系统进行通报,有力地震慑了统计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统计执法证颁发工作的通知》,整理统计执法证考试学习材料,对申请执法资格证人员进行培训,与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联合举办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班,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合格率明显高于前两年,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围绕机构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等内容,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由于统计法治宣传不断深入,统计执法行为不断规范,2019年我局未收到过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因统计违法行为引起行政诉讼。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持续推进“三公统计”改革。加强和规范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过程的监督管理,持续推动“三公统计”在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开展,督促各专业结合工作实践和调查研究,针对对本专业方案试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完善各专业实施办法,使其更加符合本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法,确保数据审核认定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审计厅完成了对我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审计及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对“三重一大”问题的监督作用,邀请驻发改委纪检组列席局党组会议。局机关纪委先后对招标聘请律师、处级干部选配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12个省属市县地调队进行统计巡察回头看及内部审计工作,对其中5个省属地调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河南统计外网和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核实和处理。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局党组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负责事务性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综合处和相关业务处负责统计业务的政务公开,形成了领导有力、分工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是积极发布统计信息。充分利用河南统计网、河南统计官方微信、报纸媒体等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统计信息,定期就社会关注的全省经济形势发展情况进行发布和解读,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加强网络舆情跟踪监测,及时回应和处置舆情突发事件

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有申请必有回复,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解释说明,对不知晓办理途径的告知其办理途径,通过优化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尽力做到社会公众满意。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印发了《2019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分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政策法规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组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文件,局主要领导都亲自签批。在年初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专款专用,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