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关于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提案”的答复
豫统文〔2020〕13号
省工商联: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指标体系的提案”收悉。提案提出的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存在问题很具体,发展建议也很重要。提案批转我单位后,我局非常重视,组织了专题研究。现将研究意见函告如下:
一、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政策,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清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性、体制性障碍,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壮大。
我省十分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为及时满足省委省政府宏观决策需求,更好地履行统计职能,省统计局在2003年制定了《河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报表制度(试行)》,同时制定了配套标准《关于统计上划分企业(单位)所有制类型的暂行规定》,在全省18个省辖市部署。2005年,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国统字〔2005〕79号)出台后,我省及时修订完善统计制度,实施新的分类,改进测算办法,提供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数据。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分别从各自职能出发,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才、经济运行统计监测及分析等工作。
二、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现状
一直以来,在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指标设置、资料来源渠道、数据测算办法等方面,国家没有统一的统计制度。这方面的统计工作,全国各省(市、区)各不相同。据了解,有的省份由政府统计部门组织,有的省份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部分省份以“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的名义测算,部分省份以“民营经济统计”的名义测算,各自的统计指标、方法、内容不尽相同,基于此的统计数据只能本省内部使用,难于进行全国比较。建立全国统一的统计调查制度已成为共识。
国家统计局适应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在2019年完成了民营经济统计标准(试行)的研制工作,2020年1月,印发了全国统一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方案(试行)》。这将改变全国非公经济统计各自为战的局面,实现民营经济统计工作的全国统一。
三、我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的安排
省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统计工作,全面实施国家统计局《民营经济统计监测方案(试行)》,贯彻新的统计制度,执行新的统计标准,吸纳我省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工作经验,认真做好民营经济统计工作,尽快发布适用新标准的统计数据,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断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统计需求。
再次感谢对统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妥否,请指正。
联系单位:河南省统计局
联系电话:0371─69699810
联 系 人:乔西宏
2020年3月23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