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省统计网!
豫统办函〔2020〕6号
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开展“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月度监测的函》(豫地调函〔2020〕1号)已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单位开展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月度监测统计调查项目。
你单位设置的报表制定机关为河南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23年7月。
请于2020年7月底前,将本文批准的调查方案及你单位的部署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我局存档。实施期间,《规模+以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特此函告。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