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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统计法》 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来源:  时间:2020-12-29 09:14 

南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秦守国

 

统计法治建设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统计监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新形势下,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统计法》,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新任务、新要求,全力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提出明确要求,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要充分认识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者必须坚守的基本准则、依法治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的迫切需要,充分认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维护统计权威刻不容缓,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毫不动摇地加强法治统计建设,坚决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到统计工作全过程。

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党政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增强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严格遵守统计工作业务规范、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各级统计机构必须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必须切实承担起《统计法》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认真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搜集、上报统计资料,不迟报、不拒报,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充分认识法治统计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法治统计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统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统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法治统计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一领导对统计法规宣传、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配备专职统计执法人员,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社会舆论,推进统计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当前正值每年一度的统计法宣传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也正进入关键时期,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切实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统计法》,大力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努力开创统计工作新局面,为南阳高质量建设大城市贡献统计智慧和统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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