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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依规统计为高质量富美鹤城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来源:  时间:2020-12-29 09:16 

鹤壁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静

党的十九大要求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有效的统计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

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37年来,以该法为核心的统计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充分保障了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求强化监督问责,依法依纪惩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统计改革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机遇期。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统计部门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统计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找准统计定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统计系统重大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来抓,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切实保障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二、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法治意识

要把全面学习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重要任务,持之以恒抓好抓实。首先,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律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将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大统计改革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其次,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和经济、农业、人口普查等活动,有效开展统计法治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借助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送法进企业和送法进住户活动,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社会氛围。再次,组织各级统计人员持续深入学习。要反复深入、及时跟进、联系实际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重大统计改革决策,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始终将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的“26个不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最后,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类统计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震慑常在,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在统计数据上造假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责任,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实基础。要严格实施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实施联合惩戒,维护统计法的权威,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四、聚焦法定职责,依法依规统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各级统计机构要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职尽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在工作中,要加大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力度,把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置于法治的“笼子”,高度敬畏和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国家统计标准、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行为规范,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乡镇级政府和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指导,加强统计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统计工作水平,为高质量富美鹤城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http://paper.hebiw.com/epaper/hbrb/2020/12/09/RB04/106127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