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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法治精神 坚持依法统计
 来源:  时间:2020-12-29 09:17 

商丘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伟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7年来,以《统计法》为龙头的统计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统计法律知识日益普及,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被有力遏制,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为统计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坚持做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就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扛起使命责任,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统,以精准的统计数据和科学的决策参考服务于商丘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求强化监督问责,依法依纪惩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中央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事关统计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文件,推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决策部署环环相扣,串点成线,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这为我们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指明了方向和路径,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有力武器。

二、深入传达学习,确保依法治统宣传到位

《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了政府、部门以及单位负责人的“6个不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及统计人员的“7个不得”,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的“11个不得”,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划出了底线、亮明了红线。市委市政府每年都将统计法列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我们要全力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把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知晓《统计法》的主要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明确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统计法、模范遵守统计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动统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良好生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统计工作风尚,凝聚起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强大合力。

三、加快体系建设,确保依法统计机制到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体系。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必须把统计改革发展纳入法治框架、法治轨道,充分发挥法治对现代统计发展的规范、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我们必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标准体系、统计执法监督体系和统计组织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业水平。

四、筑牢“四条防线”,确保数据质量管控到位

一是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防线,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背离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中央到地方党委政府,从国家统计局到省、市统计局,态度鲜明、措施严厉,各级统计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不遗余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筑牢保障微观统计数据质量的联网直报防线。要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修改统计数据,积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规范统计业务流程,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业务技能。三是筑牢保障宏观统计数据质量的“三公统计”防线。进一步完善“三公统计”制度体系,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审核认定统计数据、实事求是搞准统计数据的工作格局。四是筑牢查处违法行为的统计执法防线。坚持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严厉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统计执法检查,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法治震慑,为统计数据质量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