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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统计
 来源:  时间:2020-12-30 09:54 

三门峡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统计工作是国家经济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统计数据质量直接影响治国理政的战略判断,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影响民生切身利益的维护实现。统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严格落实“11个坚持”,在各项具体工作中攻坚克难,不断提高统计管理水平,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统计法治建设根本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统计事业是党和国家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领导是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统计法治建设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立法、执法和普法的全过程。坚持政治与业务高度融合,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识统计法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形成破解统计法治建设难题的思路和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各级统计部门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法治建设的领导机制,认真履行好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统计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各级党组中心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强化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法律素养,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统计法治建设,服务保障群众需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政务公开基本目录,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努力做到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对一般违法行为多采用行政指导而不是行政处罚,执法工作中通过具体化的行政指导措施实现柔性管理理念,通过积极、规范地采用行政指导这种柔性执法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现代行政法治理念。认真组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日常管理、行政执法过程中,根据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等级,提前介入、主动提醒,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真正做到服务于民。

压实数据质量责任。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发挥好统计监督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地方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数据质量责任,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注重夯实制度基础。既要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统计管理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要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为统计管理提供长期的制度保障。大力推进新经济统计等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依法健全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完善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变革统计生产方式,依法提供统计保障,依法规范管理统计行为,不断完善统计法律规范体系,努力夯实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的统计制度基础。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防止弹性执法、任性执法。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不必要、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让违法者真正付出高额的成本,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积极鼓励社会各界检举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查案必实、实案必惩,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等统计违法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地方、什么部门、什么单位、什么人,都严格依法予以惩处。积极推进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督。

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全力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积极推动全社会了解统计法、熟悉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维护统计法。要在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加大对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的普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带头遵守统计法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对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筑牢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推进统计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融入日常生活,在全社会形成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