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统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印发的《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圆满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学习贯彻统计法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通知。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县级统计局负责人培训班、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局主要负责人在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等场合进行宣讲;局领导赴基层联系点督导时,也对相关内容进行现场宣讲,取得了较好效果。研究起草我省贯彻中央《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的实施办法,并提请省委省政府两办印发实施。对49个省直部门就纳入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进行考核。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对2018年以来的文件进行再清理,纠正16个把统计机构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等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文件。在全省统计系统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在全省2019年度市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中,对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问题的县(市、区)和产业集聚区取消考核评价资格。全力做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省统计系统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整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积极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建立基层统计工作和督察整改联系点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督促指导各地整改工作;实行推进会制度、通报制度和整改落实台账销号制度,全方位传导压力,形成了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狠抓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是统筹发挥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扎实推进各项统计调查,认真开展市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省重点民生实事核查认定、“三区一群”统计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等监测评价。强化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统计服务。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省经济运行影响的调查分析,向省委省政府呈报统计专报60篇。初步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讨论稿)》并在我省沿黄14个省辖市先行先试。强化统计监督主体责任,规范统计执法监督工作流程,严格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积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三是深化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不断加强统计信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参与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按要求编制我局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在门户网站设立统计失信企业及失信人员信息公示专栏。依据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在信用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门户网站对3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并及时撤销公示期满的严重失信企业信息。举办全省统计系统“签承诺、亮信用”活动,进一步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统计信用环境。
四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许可类政务服务事项时限压缩比例和即办件占比,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及用户中心评价测试工作,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的办件数据汇聚以及“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和行政执法事项标准化工作。对我局现有政务服务事项业务办理项进行拆分,进一步细化完善申请材料目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目前,我局2个行政许可事项实现了“一网通办”下“最多跑一次”,7个行政奖励事项实现“一网通办”下“零跑腿”事务设置,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
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责。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更新权责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根据“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等情况,配合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工作。
二、加强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做好《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汇报,做好前期各项准备。省人大常委会已将《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列为河南省2021年度地方立法调研项目。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印发《河南省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认真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精神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中共河南省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河南省统计局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河南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凡提交局党组会、常务会研究的问题,原则上要事先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科学论证,提出明确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试行)》,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工作。
二是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局党组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2020年全局未出现重大行政决策失误。
三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河南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按照工作规范和流程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续聘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2020年以来,国是律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共计51件,其中合同审查32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件,审核规章制度及文件5件,起草法律文书4件,提供法律建议7件,参加法律专项会议1次。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加强规范化建设。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立足总结提升,培育扩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新增2个省辖市统计局为服务型统计执法示范点培育对象,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工作。赴平顶山市统计局现场指导,并积极推动各地统计局开展“结对子、传帮带”活动,促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深化行政指导。持续探索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修订形成《统计系统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防控措施》,明确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风险等级、行政处罚依据及裁量标准、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等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在联网直报、数据质量检查、统计数据查询、统计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中,广泛推行行政指导,服务型统计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现。
三是持续提升水平。邀请省司法厅的同志讲解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内容、指导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在河南政务服务网上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及行政执法流程图。认真执行《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局领导班子对防惩统计造假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中分管法治工作负责人、分管专业负责人负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中分管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人负监督责任,统计人员根据所承担的统计业务,对防惩统计造假负直接责任,形成从领导干部到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观摩会,交流经验,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实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暂行)》,实现裁量依据制度化,裁量行为规范化。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对313家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建议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继续开展优秀统计执法案卷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执法案卷的示范引领作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2020年以来省统计局共完成对11个省辖市、27个县(市、区)共915家企业的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97名责任人进行处分处理(其中包括部分跨年度案件),对283家统计违法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包括部分跨年度案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加强和规范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过程监督管理,修订形成《主要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明确责任划分,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数据管理规程,优化数据审核规则,加强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监督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通过制定并公开推进财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方式,强化内部流程控制,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对“三重一大”的监督作用,邀请驻发改委纪检组列席局党组会议,局机关纪委先后对招录公务员面试、招标聘请律师、处级干部选配等工作进行了监督。
二是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着力构建统计违法举报查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统计执法检查“三位一体”的统计监督体系,通过多种方式对统计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认真做好统计法治监督、统计业务监督、统计社会监督,实现监督方式的立体化。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统计机构日常业务监管、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以及社会公众的举报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违纪线索,形成监督合力,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在门户网站和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核实和处理。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河南统计官方微信等平台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统计信息,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权责清单、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统计调查项目审批、部门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2020年1月1日至今,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603条,编辑发布微信237条;定期解读我省经济发展情况55篇,无不良舆情发生。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积极协同联动、整体发声,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转发省政府工作信息49条。门户网站访问量突破30万余人次,日均访问1580余人次。
二是持续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定期就社会关注的全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发布和解读,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新闻发布会,准确解读第七次人口普查,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对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有申请必有回复、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解释说明,对不知晓办理途径的告知其办理途径。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件,社会公众咨询169条,均及时回复,完成率达100%。
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门户网站和内部信息网、河南统计官方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推动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按时完成门户网站数据的迁移及正式上线。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整合政府信息公开栏目5个,充实栏目信息205条。2020年,我局累计为省政务服务平台加载数据100余万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5条,通过网络、电话、邮件、来访等多种形式接待公众咨询和数据提供200余次。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统计“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不断推动统计普法教育工作提质增效。积极参与全省“我与宪法”暨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示活动,我局获优秀组织奖,制作的《统计与宪法》《依法统计 诚信统计》分获二等奖、优秀奖。积极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在门户网站开设“统计法治宣传”专栏,加载全省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宣传署名文章。举办统计法治业务视频培训班,向省市县乡四级统计人员宣讲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全省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纪念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颁布30周年暨第二届“侨商杯”法律知识竞赛、宪法和民法典知识竞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促进统计人员法治专业能力和素养不断提升。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点,面向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普法对象,结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贯彻等重点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对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调整。严格规范各项工作,尤其是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工作始终坚持于法有据、依法行政。2020年我局没有因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引起行政诉讼。收到一件《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目前已依法作出书面答复。
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局门户网站、内网、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平台等媒体设置“统计法规”专栏,提升法治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结合“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活动,加大公共安全卫生安全等法治宣传力度,自制动漫小视频宣传《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引导大家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九、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河南省统计局2020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方式、学法内容、参加人员、组织实施及学法要求。围绕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开展党组中心组季度学法,创新学法方式,提升学习效果。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省司法厅的同志解读民法典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举措,不断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举办民法典知识讲座、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学习民法典公开课和国家统计局举办的民法典讲座等方式学习民法典,推动全局干部职工更加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精神、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
二是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
三是加强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统计业务培训内容。举办全省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及法治工作人员参加的统计执法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举办2020年度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班,全省统计局系统154人通过全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省统计局31人通过2020年行政执法在线考试,统计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政策法规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协调、各单位狠抓落实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在年初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并推动落实。印发《2020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分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三是强化推进机制。以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为载体,实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平顶山、许昌、汝州等地统计局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依法行政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予以指导纠正,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开展提出要求和建议。
四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设立了设施齐全的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询问室,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必要的设备,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