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套表问题解答(二)
(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期统计)
一、企业一套表主要元数据代码是如何编制的?
答:为统一设计、规范管理企业一套表指标、分组和目录,国家统计局制定了《企业一套表主要元数据代码编制规则》,在企业一套表数据处理采集软件中应用。企业一套表主要元数据代码编制时按基层表、综合表和汇总表三种报表类别,分别由国家统计局和省级统计机构编制本级管理的指标、分组和目录等主要元数据代码(编码规则详见附件)。要求注意以下问题:
(一)凡是国家已有的指标、分组和目录,省级统计机构可直接使用。
(二)省及省以下新增加的调查内容,经国家审批后,要求按照主要元数据代码编制规则,由省级统计机构设计管理部门对地方增加的指标、分组和目录编制代码。
二、使用国家统一节点的省级统计机构,地方增加的调查内容由国家统计局,还是由省级统计机构加载到国家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
答:使用国家统一节点的省级统计机构,地方增加的调查内容由省级统计机构自行加载到国家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
,国家统计局将对各级统计机构开放元数据库,省级统计机构可以进行制度再设计。此项工作,要求在2012年1月底企业一套表数据处理软件部署前完成。
三、省级统计机构扩大行业统计范围,增加的调查单位及基本情况数据、专业历史数据由哪级负责整理和提供?
答:省级统计机构扩大行业统计范围,增加的调查单位及基本情况数据、专业历史数据,由省级统计机构负责整理和提供,并自行导入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地方增加的调查单位不得与国家统计局确定的调查单位重名重码。
四、省及省以下统计机构在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增加“统计管理机构名称及代码”由哪个部门负责?什么时间完成?
答:使用京云万峰软件的省及省以下统计机构,由系统管理员在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增加“统计管理机构名称及代码”;使用清华同方软件的,由名录库管理部门业务处理人员在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增加“统计管理机构名称及代码”。
省及省以下统计机构,首先确定本地区需要增加的统计管理机构名单,并根据《企业一套表问题解答(一)》附件3的要求编制统计管理机构代码;待企业一套表数据处理软件2012年1月底部署完成后,指定专人增加到数据采集处理应用环境中,供确定调查单位管理级别使用。此项工作要求在完成。
五、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如何确定统计管理机构?
答:依据《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的法人单位按照注册地统计”的规定,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由法人注册地所属的统计机构负责管理。
六、基层表数据填报错误,如何进行修改?
答:原则上,调查单位基层表数据上报期间,如果发现调查单位基层表数据填报错误,应及时退回调查单位修改数据,审核通过后重新提交基层表,直至各级验收通过为止。不允许统计机构代调查单位修改基层表数据。
七、双轨运行期间,基层表数据如何使用?
答:双轨运行期间,以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基层表数据为主,原渠道报送的基层表数据仅作备用。不允许用原渠道修改后的基层表数据覆盖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基层表数据。
八、“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催报、审核和上报的职责分工是如何确定的?
答:“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由负责工业、投资和贸易统计部门进行催报、审核,并报本专业上级部门;同级名录库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通审和综合汇总,专业部门协助处理发现的问题。
九、“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202-1表)填报、审核期间重点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202-1表)年定报填报、审核期间重点需要注意三点:
(一)2012年4季度的“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12-1表)季报由负责建筑业统计部门进行催报、审核和综合汇总,其他行业免报。
(二)规模以上工业2012年定报“财务状况”(B203表)中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指标,调查单位免填3月、6月、9月份月报数据,由各级统计机构工业统计部门直接使用“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中的相关指标数据,其他月份数据由负责工业统计的部门进行采集、审核和汇总。“上年同期”数口径如有变化,调查单位可以修改。
(三)在劳动工资基层数据上报、审核过程中,各级劳动统计部门要加强与工业及其他相关专业沟通和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劳动工资的最终数据以劳动统计部门审核认定的为准。
十、各行业的”信息化情况”(109表) 催报、审核和上报的职责分工是如何确定的?
答:各行业“信息化情况”(B109表、C109表、E109表、S109表、X109表)由负责工业、投资和贸易统计部门进行催报、审核,并报本专业上级部门;国家统计局服务业司负责对已审核通过的数据进行通审和综合汇总,专业部门协助处理发现的问题。
十一、“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和季节性经营的调查单位是否纳入年定报统计范围?基层表数据如何处理?
答:根据专业统计管理的要求,分专业确定“停业(歇业)”、“当年关闭”、“当年破产”和季节性经营的调查单位是否纳入年定报统计范围。具体规定如下:
(一)规模以上工业纳入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统计范围;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入2011年年报统计范围,退出2012年定报统计范围。具体调查单位名单由国家统计局专业部门和普查中心共同确定。
(二)2011年年报,上述调查单位的数据由县级(或其他直接接受基层表的统计机构)将停业或关闭之前最终确认的报告期累计数据复制到年报基层表中;2012年定报,由县级统计机构将上述规模以上工业调查单位的2011年定报各报告期历史数据导入基层表“上年同期”中,2012年停业期间,各报告期数据免填。
十二、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及分项指标是填报本期实际支出数还是填报累计余额?
答:各行业财务状况表中的“土地和固定资产支出”及分项指标填报本期土地购置、固定资产建造和购置的实际支出数,不可填报跨报告期的累计结余数。
十三、工业能源统计增加两个标识
2012年定报,在“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中工业能源增加两个专业标识:
(一)“P93 是否为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调查单位”,编码:1 是 2 否。国家统计局能源司提供调查单位名单。
(二)“P94是否为‘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205-3表)的调查单位”,编码:1 是 2 否。国家统计局能源司提供调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