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陈平山
8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简称《意见》),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统计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通过有力统计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坚决履行好历史赋予的使命和责任。
坚决落实统计监督职能,必须强化统计监督政治属性,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重点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情况、重大风险挑战应对成效、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解决情况等。护航新征程,统计部门责无旁贷。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才能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强化统计监督保障,将党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必须做好统计主业主责,持续深化统计改革。实施统计监督,统计数据是基础,严实监测是根本,分析研判是提升,服务决策是目标。统计工作必须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去思考、定位、布局,主动适应形势变化要求,深刻认识大局大势,充分发挥统计职能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化统计方法制度设计,立足新发展阶段丰富指标体系和数据来源,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分析研判,依托信息化建设创新统计调查技术手段,着眼长远长效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只有统筹推进统计各项改革任务,做强做优做实统计主业主责,才能为进一步实施跟进监督、精准监督打好基础,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有效保证统计监督效果,必须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力推进法治建设。统计监督作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只有依法组织实施,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才能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国家统计局2019年、2020年对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9个国务院部门开展了两轮统计督察,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近期开展的第三轮统计督察将对省级地区党委、政府实现常规统计督察“全覆盖”。统计督察与统计执法、统计巡察常态化开展,有力形成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高压态势,为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固本培元,为确保统计监督实施成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切实加强统计监督协同,必须多项监督高效联动,构建高质量监督体系大格局。统计监督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其他各项监督协同相促。统计内部监督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问效问责。统计外部监督要畅通与其他各项监督的联动机制,健全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责任追究、信息互通、联合惩戒、警示教育、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严实的作风,开展高质量统计监督和重点监测评价。
沧海横流显砥柱,万山磅礴看主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统计工作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统计部门要强化统计监督服务发展大局、提高工作质量,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