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红瑜主持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指出,《监督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统计工作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体现了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全省统计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不断提升统计监督质效,为推动河南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认真传达学习。根据国家统计局要求,及时提请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学习;各市县统计机构、省局各处室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把准核心要义,吃透精神实质;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我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楼书记批示和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监督意见》视频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统计工作的实际成效。二要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各有关处室单位既要立足本职工作,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又要站位全局,给出系统性的提升统计监督效能的解决方案。要积极与国家统计局对接沟通,在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落实方案基础上,抓紧时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细化的、操作性强的贯彻落实意见。三要加强统筹协调。《监督意见》涵盖的内容非常丰富。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发展改革、审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已经建立协同配合机制的要认真落实,尚未建立协同配合机制的要根据国家局要求和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局内各相关处室单位也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凝聚统计监督工作合力。四要强化贯彻落实。要加强数据质量管控,加大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不断提高我省统计数据质量,以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保障统计监督成果的客观公正;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持续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不得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不得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不得随意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锚定国家和我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统计监测,更好发挥统计“数库”“智库”作用;坚持问题导向,提前发现排查隐藏在数据背后的重大风险隐患,查找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测评价量化评估、揭示风险的预警作用;强化对经济社会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及时为统计监测评价提供鲜活实情;认真开展省辖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更加有效发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绩导向、精准考核的牵引作用,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
省统计局在郑局领导、二级巡视员参加会议,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