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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2-01-20 16:42 


2021年,省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河南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要求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请十届省委常委会第200次会议、省政府第126次常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与省委巡视办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省委巡视办与省统计局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巡视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积极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局相关同志应邀赴省社会主义学院讲解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主要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在全省范围内对2019年以来收到和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共清理纠正了6个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文件,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得到进一步保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持续推进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在2020年进行集中整改的基础上,再次梳理整改措施,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对整改进度较慢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督促按时整改到位。

二是坚持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积极开展灾情、疫情志愿服务,抓好突发情况处置,向国务院河南“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组提供统计数据;多维度、多专业开展灾情、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问卷调查和统计监测,及时反映企业复产复市及运行情况。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做好统计工作,聚焦民生发展等领域开展统计调查,持续做好统计数据生产,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全年共向省委、省政府呈报统计专报149期,获得省领导批示或采用22篇次,向省“两办”报送信息140余篇次,为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进灾后重建等工作提供了科学有力的统计支撑。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河南省统计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行)》,开展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工作,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我局组织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不存在违规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情况。加强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开展“诚信统计 你我同行”诚信建设系列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诚信意识。

四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的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办理时限由最初的20天压缩至7天。完善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服务指南,制作涉外资格认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并加载进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审批流程环节,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根据“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要求,修改我局监管事项基本目录。

五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治理体系。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权责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责。

二、加强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开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要求,制定《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分别于第一、二、三季度赴郑州、南阳、开封共3市6县1区开展实地调研;受疫情影响,8月份采用信函方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等5家部门开展调研,并于每季度调研结束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报送调研报告。

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南省统计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修订《中共河南省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河南省统计局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河南省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和决策落实要求,不断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效率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外聘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不断规范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落实《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河南省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修改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按照工作规范和流程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续聘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并按要求向省司法厅备案。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2021年国是律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项目共计55件,其中合同审核41件,解答法律咨询12件,起草法律文书2件。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要求,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经验收合格后,择优向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推荐郑州市、汝州市统计局为第四批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备选对象,推荐汝州市、洛龙区统计局为第三批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备选对象。

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认真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风险点,修订防控措施,并通过制作展播微视频、动漫宣传页、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予以宣传,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建立《河南省统计领域免予处罚清单》,对轻微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

三是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学习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吸收先进经验,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参与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我局提交的“指导企业依法履行统计义务”荣获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二等奖。积极参与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活动,我局被评为理论测试先进单位,获比武活动三等奖。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排查,未发现违反行政处罚法的内容。修订印发《河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1》,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标准(修订版)》,继续培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开展全省统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执法案卷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在门户网站公布全省统计系统453名统计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信息,接受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扎实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新证申领、年度审验和统计执法证制发、换发工作。印发《关于建立省级统计执法检查人才库的通知》,建立并将138人纳入执法重点人才库,实现省市县统计执法人才调配的三级贯通。举办全省统计执法业务视频培训,围绕统计执法、政策法规、工业统计、投资统计等10类专业知识,对全省统计系统近千人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对273家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建议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全省统计系统共检查企业4776家,彻底消除县(区)执法空白;其中,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转交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对3个省辖市的6个县(市、区)604家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依规对142家统计违法企业(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30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进行公示,建议纪检监察机关对90余名责任人进行处分处理。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印发《河南省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河南省统计局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岗位的监督制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二是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继续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48个省直部门进行考核,推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积极拓宽监督渠道,通过日常业务监管、社会公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统计违法违纪线索,形成监督合力,更好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三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并在门户网站公开。在门户网站和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对所有管辖范围内的举报线索进行登记、核实和处理。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深入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河南统计”官方微信等平台第一时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统计信息,不断拓展公开范围,畅通与社会公众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参与全省政务资源共享工作,在省政务数据共享门户服务平台上创建共享目录272项,并按月加载更新数据,创建目录数居全省各厅局之首。在河南统计外网添加“进度数据”模块,加载2019年以来的月度数据并按月更新,便于公众查询了解全省经济社会运行情况。2021年,为省四大班子领导和省直部门提供统计数据110余次,整理提供数据12万余笔;统计内外网共审核、发布信息4423条(包括政务信息),“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公众号编发文章274篇,更新财政预决算、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103条,无不良舆情发生

二是强化统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研究制定《河南省统计局网站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统计官方微信公众号管理的通知》,推动统计网站和全省统计系统微信公众号健康规范发展。调整、修改、优化内外网架构及栏目设置,局内部网站共删除栏目8个,调整栏目10个,新增栏目4个,局外网网站共删除栏目5个、专题专栏6个,调整栏目16个,新增专题专栏2个,主题宣传栏目2个,网站栏目设置更加精炼,布局更加合理。

三是持续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定期就社会关注的全省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发布和解读,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举办七人普主要数据结果新闻发布会,现场解读主要普查数据。主动邀请媒体走进统计,开展统计成果、人口普查等宣传报道,在《河南日报》刊发数据发布与解读类新闻19篇,阐释河南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及时增信释疑,科学合理引导预期。对社会公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有申请必有回复、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好解释说明。2021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件,社会公众咨询258条,均及时回复,完成率达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印发《河南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将重点任务在省局内部进行分工。举办县级政府领导干部统计培训班、县级统计局负责人培训班,对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培训。自制微视频介绍《国家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开展送法到基层活动,以赴南阳、开封开展《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和赴洛阳实地调研为契机,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读本、“与统计调查对象相关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宣传折页,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联合郑州市统计局和中牟县统计局深入中牟县企业和社区发送宪法读本和统计法宣传折页,向有关企业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人员集中宣讲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真实准确提供统计数据的意识。充分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特殊时点,面向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公众等普法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工作。严格规范各项工作,尤其是对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工作始终坚持于法有据、依法行政。2021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河南统计”官方微信平台新增“统计法规”专栏,对局门户网站、内网“统计法规”栏目内容进行调整规范,提升法治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访案件。

九、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制定《河南省统计局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明确学法内容、学法方式及学法要求。积极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局相关同志应邀赴省社会主义学院讲解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以及统计法律法规主要内容;持续对县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县级统计局负责人进行法治培训;坚持党组中心组季度学法;全年举办2期领导班子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两次组织领导干部收看法治讲座视频直播,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统计法治观念。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

二是加强统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邀请郑州大学法学教授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邀请省司法厅相关同志讲解依法行政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借助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分管法规的负责人和政法处全体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及在线测试,进一步筑牢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思想防线,增强依法依规开展统计工作的能力。组织全省统计系统积极参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省司法厅开展的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应急普法等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是强化领导机制。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谋划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协调、各单位狠抓落实的领导协调工作机制。在年初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将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并推动落实。印发《2021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法治工作;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统计局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坚持把统计法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三是强化推进机制。以依法行政督导平台为载体,实时报送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要求,经在全省统计系统范围内筛选、公示,完成了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推荐工作。

四是加强法治工作保障。为政策法规处、执法监督处各招录一名硕士研究生,法治人员队伍不断壮大。将法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法治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