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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电子商务快速增长
 来源:专项处  时间:2022-02-08 09:06 

  根据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河南省商品、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11526.1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高于全国平均增速2.3个百分点,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跨境电商持续增长。根据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办公室监测显示,2021年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为2018.3亿元(含快递包裹),同比增长15.7%。其中,出口1475.5亿元,同比增长15.7%;进口542.8亿元,同比增长16.0%。

  网上零售保持两位数增长。2021年全省网上零售额为2948.2亿元,增长12.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为2426.4亿元,增长10.1%。

  电子商务交易种类以商品类、对单位交易为主。从交易对象看,2021年全省商品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8896.60亿元,同比增长16.6%,占商品、服务类交易额比重达到77.2%;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629.53亿元,同比增长43.5%,增长势头迅猛,拉动服务类交易额在全部交易额中的占比从上年同期的18.2%提高到22.8%。从交易主体看,2021年全省对单位电子商务交易额为7254.75亿元,同比增长19.8%,占商品、服务类电子商务交易额比重为62.9%;对个人电子商务交易额为4271.38亿元,同比增长25.4%。

  本省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持续增长。按照“全国一盘棋”的思路,各省(市、区)监测本区域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国家统计局按照交易的卖方所在地反馈各地数据。截止2021年底,河南监测的本省电子商务平台共计87个,在本省电商平台上实现交易金额为5354.93亿元,同比增长41.0%,收取的平台交易服务费为3.17亿元,同比增长49.5%。从地区分布来看,2021年本地电子商务平台拥有量最多的为郑州市,有44个平台,实现交易金额4239.04亿元,分别占全省的50.6%和79.2%。

  注:1.河南省电子商务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国家统计局标准口径,企业必须通过网络下订单才构成电子商务交易。全省跨境电商交易额统计口径为广义口径,包含线上完成的交易以及线上线下融合共同完成的交易额。

  2.规上重点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监测范围包括(1)规模以上工业;(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4)规模以上服务业四类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