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统办文〔2022〕22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河南省统计局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30日
河南省统计局领导干部
专业化能力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学分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组通〔2022〕10号)要求,结合省统计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学分制管理,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制定我局领导干部必修课清单,以学分的形式进行量化,形成学习台账,对学习情况如实记录和规范管理。
第三条 培训对象为省统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厅级领导干部由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省属市级分队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鼓励全体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修课、必修课、终身课,扎实开展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基础上,结合省统计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专业能力培训,提升我局领导干部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助力实施“十大战略”、实现“两个确保”。
第五条 政治统领。将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贯穿始终,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做到“两个维护”,打造有坚定理想信念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
第六条 能力导向。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现代化河南建设需要出发,从领导干部能力状况出发,从省统计局业务工作出发,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业务需要开设具有关键引领、短板补齐、瓶颈破解、基础支撑等作用的必修课程,切实做到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专业化培训就跟进到哪里。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七条 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学分制管理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人事教育处牵头组织,培训课件由统计能力建设中心和相关处室负责。
第八条 人事教育处和统计能力建设中心组织开发河南省统计局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学习平台)。人事教育处依托该平台和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组织学习培训和学分量化管理等工作。统计能力建设中心负责学习平台日常维护工作。
第九条 人事教育处每年年初印发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计划,并于开班前15日发布培训通知,提醒领导干部做好参学准备。培训期间,领导干部使用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学习平台或河南干部网络学院进行学习,人事教育处每天统计参学情况,督促学习。培训结束后,适时公布学习成绩。
第四章 学习内容和形式
第十条 根据全省统计事业发展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必修课清单。必修课45门左右,每位领导干部5年内学完、修满相应学分。必修课程根据需求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 依托学习平台和河南干部网络学院,每年计划举办2个左右必修课培训班次,每个培训班次采取专题讲座+互动交流+结业考试的方式进行。每场专题讲座均进行网上互动交流,发表自己的思考或见解;学完全部课程需提交1000字左右的学用结合文字材料;参加网上结业考试,成绩60分以上者为合格;学习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学分凭证。
第五章 学分计量和要求
第十二条 赋分办法。按1个学分对应半天(3个学时)学习量计算,根据课程内容含量,对每门必修课赋予不同学分。
第十三条 学分要求。领导干部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获取学分,每年度必修学习课程10门左右,完成20个学分。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可以参加其它形式的培训,课程内容和培训时长符合要求的,在学习平台上传结业证书、学习材料等,审核通过后,记入学分。
第六章 学分管理和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实行领导干部学分登记台账制度。人事教育处利用学习平台建立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必修课学习总台账,实时记录学习情况,合理安排学习培训。
第十六条 年度学分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次。年度必修课学分达到20分以上的,可认定为合格等次,20分以下的,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 年度学分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学分考核不合格,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统计局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必修课清单
附件
河南省统计局领导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必修课清单
课程模块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一、发展战略 (10门、10学分) | 1.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 | 1 | 3 |
2.优势再造战略 | 1 | 3 | |
3.数字化转型战略 | 1 | 3 | |
4.换道领跑战略 | 1 | 3 | |
5.乡村振兴战略 | 1 | 3 | |
6.新型城镇化战略 | 1 | 3 | |
7.绿色低碳战略 | 1 | 3 | |
8.制度型开放战略 | 1 | 3 | |
9.文旅文创融合战略 | 1 | 3 | |
10.全面深化改革战略 | 1 | 3 | |
二、经济实务 (15门、45学分) | 11.经济学基础 | 3 | 9 |
12.宏观经济学 | 3 | 9 | |
13.微观经济学 | 3 | 9 | |
14.区域经济学 | 3 | 9 | |
15.产业经济学 | 3 | 9 | |
16.发展经济学 | 3 | 9 | |
17.企业管理 | 1 | 3 | |
18.金融创新实务 | 1 | 3 | |
19.金融风险防范 | 1 | 3 | |
20.统计学基础知识 | 8 | 24 | |
21.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 8 | 24 | |
22.开发区建设 | 2 | 6 | |
23.乡村建设 | 2 | 6 | |
24.现代农业 | 2 | 6 | |
25.现代服务业 | 2 | 6 | |
三、社会治理 (9门,23学分) | 26.基层治理体系 | 2 | 6 |
27.社会保障体系 | 2 | 6 | |
28.公共服务体系 | 2 | 6 | |
29.城市管理 | 2 | 6 | |
30.防汛防灾 | 3 | 9 | |
31.疫情防控(公共卫生) | 2 | 6 | |
32.危机管理 | 2 | 6 | |
33.应急管理 | 4 | 12 | |
34.新闻知识(舆论应对) | 4 | 12 | |
四、法治知识 (7门,13学分) | 35.习近平法治思想 | 3 | 9 |
36.宪法 | 2 | 6 | |
37.统计执法实务 | 1 | 3 | |
38.统计法律法规 | 1 | 3 | |
39.民法典 | 2 | 6 | |
40.行政法律法规 | 2 | 6 | |
41.国家安全相关法律 | 2 | 6 | |
五、科技前沿 (4门,9学分) | 42.信息技术 | 4 | 12 |
43.生物技术 | 2 | 6 | |
44.新材料 | 2 | 6 | |
45.新能源 | 1 | 3 | |
合计 | 45门 | 100 | 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