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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署名文章】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平顶山市统计局)
 来源:  时间:2023-01-11 11:21 

平顶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东华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12月20日,中央深化改革委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今年以来,平顶山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促进依法统计为目标,积极探索统计监督新途径,不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在树立统计权威,服务政府决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市统计局曾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连续三年获得全市依法行政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一、加强法治组织领导,推进统计依法行政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党组中心组定期开展统计法治学习,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市委党校培训内容形成常态化;二是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局务会、全市统计法治会议等,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等,切实增强全市统计系统的统计法治意识;三是积极沟通汇报,多次推动市委、市政府对《统计法》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使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打造法治宣传亮点

一是结合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宣传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等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借力“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14”信用记录日、“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等方式,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三是充分利用统计门户网站,办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栏目,及时加载与《统计法》相关的系列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和专题解读文章、执法案例等,不断提高全市统计系统依法统计工作能力。

三、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梳理和公布部门权责清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平顶山统计网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局属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公布的事项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并严格遵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为准则。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市统计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金额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会议集体决策、依法依纪决策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优化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提高科学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组织实施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与执法监督工作,公开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制作并公开了《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办理流程》。积极推进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建设,及时完成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及相关信息材料的录入、审核和网上公示工作。

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探索全面监督新途径

市委全面监督领导小组首次单独设立统计监督组并挂牌,市统计局根据市委要求成立了局统计监督领导小组,印发了统计监督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案件线索研判制度、问题线索台账制度等4个统计监督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平顶山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机制;编制并公开发布了《平顶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平顶山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平顶山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办法》等近多项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聘任河南星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严格按照“四个必查、三个一批”要求,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等措施,推动健全体制机制,确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加强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基层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统计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增加执法力量;充分利用各专业业务培训,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知识等列入必讲内容,不断提高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不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部门内部“双随机”执法检查,检查企业120多家,并与税务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不断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防惩统计造假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震慑统计违法行为,提高基层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有效提升全市统计数据质量。

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服务型执法水平

在“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数据质量检查中,采取与专业联合、集中检查模式,严格工作流程,减少执法人员数量,最大程度降低了执法检查对执法对象的业务影响。积极推行透明便民政务公开制度,为调查对象提供优质统计咨询服务。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统计门户网站的数据发布查询、统计知识解读功能,努力打造“阳光统计”。稳步推进统计诚信建设,在统计门户网站建立了统计失信企业及个人公示栏,全局干部职工签署了统计诚信承诺书,不断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

七、依法规范统计行为,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能力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14号),制订印发《平顶山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新华区、卫东区、示范区、宝丰县、叶县、鲁山县和汝州市7个县(市、区)所有乡(镇)办全部达到示范标准。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强化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印发《平顶山市统计局主要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及岗位责任》,实现统计数据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确保数据质量。印发《平顶山市统计局2022年度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核实入退库和报送资料的真实性,严把“四上”单位入库关、质量关,确保在库单位真实可靠。紧盯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着力搞好统计分析和数据解读,在统计门户网站及平顶山日报等媒体及时发布全市主要经济发展数据,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八、结合统计行业特点,助力法治政府创建

自平顶山市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以来,市统计局紧紧围绕示范市创建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在主流媒体宣传示范创建工作。邀请市广播电视台到我局完成对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一把手访谈”的录制工作;并在省统计局网站上发表文章宣传市统计局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6月6日《中国信息报》刊发我局撰写的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文章。二是“以考促学”提升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在局机关内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治知识测试,在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期间,做到一周一考。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采用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力度,充分利用统计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开展法治宣传,为推动我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及时提供我市各类发展统计数据中的亮点。通过“平顶山统计”微信公众平台、局内网等媒体平台,及时提供我市各类发展统计数据,通报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