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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时间:2023-03-03 15:56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2年8月1日至12日,国家统计局第2统计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河南省统计局高度重视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回头看”结束后,即于2022年8月24日要求全省统计系统对统计督察“回头看”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即知即改。2022年11月23日,国家统计局正式向我省反馈督察“回头看”意见后,我局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并认真对照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整改责任,积极推进整改。按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整改责任

河南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把抓好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牢、落地落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统计局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统筹推进全省统计系统整改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整改工作主要领导职责,多次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督促分管处室(单位)落实任务、扎实整改;各处室(单位)迅速行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统计局均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整改。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梳理国家统计局反馈我省及省统计局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分类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统计局结合承担的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狠抓各项整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省统计局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视频部署会及推进会,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整改工作;建立双周报告制度,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统计局及省统计局相关责任处室(单位)每两周报送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实行全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已完成事项、紧盯未完成任务并督促推进,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整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二、聚焦反馈问题,扎实推进整改

省统计局认真对照国家统计局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对账销号抓整改。

(一)协调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推动党委政府学习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省委常委会会议、省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省统计局将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学习情况纳入法治河南(法治政府)考核内容,促进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省、市两级和146个有党校的县(市、区)已将统计法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安阳、新乡、许昌、信阳等省辖市统计局、尉氏县、通许县等县(市、区)统计局积极推动本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再学习。

加大推动整改力度。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统计机构均印发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举一反三开展整改。省统计局定期梳理整改进度,有力推进整改。洛阳、新乡、焦作、驻马店等市开展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现场检查,以查促改,以督促干;其他省辖市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所辖县(市、区)整改工作进度,推进整改工作。

(二)扎实推进督察整改。

统计系统持续深入学习相关内容。省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月9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主要内容;2月9日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统计局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多种形式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不断深化对防惩统计造假重要性的认识。

积极落实整改任务。省统计局全面梳理排查常规督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并将其纳入督察“回头看”重点督办事项持续推进。各级统计机构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考统计执法证,今年统计局系统共有85名人员通过统计执法证考试,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省统计局赴外省学习借鉴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经验,对乡镇级统计机构和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推进国家统计云河南配套工程建设。漯河市统计局、驻马店市统计局开展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自查自纠。省、市两级统计机构2022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中体现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执行情况。省统计局赴安阳市、济源示范区、开封市开展统计业务及法治培训;三门峡、驻马店等市统计局陆续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统计人员工作水平。全省各级统计机构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

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各级统计机构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并对编造并代填代报虚假统计数据以及强令、授意、指使有关方面编造虚假数据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对1.5万名统计工作人员和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7万多家企业开展短信普法,制作普法宣传小册子《统计警示教育手册》,把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专业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巡视监督与统计监督的贯通协同,省委巡视办与省统计局、郑州等10市党委巡察机构与统计局均已建立协作机制。严格落实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力度,惩治统计违法的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发挥。

(三)认真查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省统计局认真落实《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加快办理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责任追究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要求,做好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责任人的处分处理工作,不能按时结案的,及时向国家统计局申请延期办理;加强与省纪委监委沟通,正在研究建立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协调联动机制;对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并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统计法律法规、党纪政务有关规定提出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分处理建议。提高统计执法能力,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利用以干代训的方式对统计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实践培训;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统一执法文书格式,规范执法案卷管理。

(四)加大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力度。

省统计局建立专项纠治工作周报制度,及时梳理汇总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国家统计局报送梳理结果;加强名录库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名录库入库退库制度,确保“应入尽入,应出尽出”;采用平台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上报数据随报随审,加强各报表之间关联性、逻辑性审核,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查询,督促修正。集中整改期间,分专业进行数据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整改成效

下一步,省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扛牢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政治责任,把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抓好全面整改落实,努力把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是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持续推进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切实履行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治虚、狠打瞒、重防漏,强化数据生产全流程质量管理。积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二是坚决防惩统计造假。认真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项治理。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积极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增加执法覆盖范围,消除执法地域空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指标,持续推进“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常态化;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推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理到位,严格落实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加强联动,统筹全省统计执法力量,增强执法合力。依法依规开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认定公示和惩戒,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

三是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借助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契机,扎实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调研和检查,摸清基本情况,找准关键问题,提出有效办法;研究制定县级及以下统计队伍建设规范和标准,强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度化开展统计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统计队伍专业化能力,为源头数据质量提升奠定基础。积极推进国家统计云河南配套工程建设,深化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发展,不断提高统计生产水平、统计工作质效,增强统计服务能力。

四是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对照整改方案,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的要求分类推进整改任务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巩固深化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复;对尚未全面整改到位的,紧盯时间节点,加强督促和检查,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长期坚持、持续推进的,在常态化抓好贯彻落实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做到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9699820

电子邮箱:hnstjjfgc@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河南省统计局(信封注明对督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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