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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2022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03-10 16:13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规定和要求,现对全省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和考后资格核查。

  一、公示

  按照有关要求,现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9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1-69699829。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后资格核查

  河南省统计局按照核查重点和相关标准确定核查对象,并通知受核查人员。请成绩合格人员在公示期间保持电话畅通。接到核查通知后,务必于2023年3月19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将核查资料发至电子邮箱tjjrsc@126.com。提交的核查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报名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将影响本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河南省统计局 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3月10日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xlsx

2022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