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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统函〔2023〕58号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同意你单位开展河南省食物浪费问题专项调查,调查内容按照你单位《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开展河南省食物浪费问题专项调查研究的函》(豫市监函〔2023〕139号)文件执行。
省统计局批准的报表应在规定位置载明法定标识,法定标识依次为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文号和有效期等内容。你单位设置的报表制定机关为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23年9月。
请于2023年8月底前,将本文批准的调查制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省统计局存档。实施期间,河南省食物浪费问题专项调查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特此函告。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