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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颁布40周年署名文章: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 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
 来源:政法处  时间:2024-01-09 16:40 

吴新汉

 

今年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纪念日。国家统计局、河南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开创依法统计新局面,更好发挥统计在服务南阳副中心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统计改革文件(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把防惩统计造假、提高数据质量作为全市统计系统最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牢地树起来、严起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南阳落地落实落细。

    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全市各级统计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依法管理使用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保密等管理制度,做到数出有据切实维护政府统计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履行统计义务,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社会各界要认真配合各项大型普查及统计调查工作,努力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氛围。

    强化统计法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监督意见》文件精神,不折不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执行《规定》要求扛稳防惩统计造假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防惩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完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扩大范围增加频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协同贯通,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推动本级党委、政府利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 务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管理统计工作能力。着力强化对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纳入统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工作和统计服务全过程。通过法治讲座、网上学习、普法知识测试等形式,加强对部门、基层统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资料发布、执法检查、调研等渠道,通过发放普法资料、制作普法微视频、普法宣讲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作者系南阳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