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份,河南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56.88亿元,同比增长16.2%(按可比口径计算,详见附注二)。工业企业利润总额实现较快增长的原因主要是:重点车企销量增长带动汽车制造业利润大幅提高;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重点企业成本费用下降,增厚利润。
分经济类型看,1-2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87.95亿元,比上年增长15.3%;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7.16亿元,增长12.8%;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7.65亿元,增长23.7%;私营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3.79亿元,下降1.1%。
分三大门类看,1-2月份,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8.72亿元,比上年下降56.7%;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202.71亿元,增长12.8%;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45.44亿元,增长113.7%。
分行业大类看,主要行业利润情况如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增长20.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49.7%,汽车制造业增长213.5%,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101.9%,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26.5%,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30.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207.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减亏,食品制造业下降4.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71.6%。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341.52亿元,同比增长6.5%;发生营业成本6457.43亿元,增长6.5%;营业收入利润率为3.50%,同比提高0.29个百分点。
2月末,企业资产总计57328.57亿元,同比增长3.2%;负债合计34450.08亿元,增长2.1%;所有者权益合计22878.49亿元,增长4.9%;资产负债率为60.1%,同比降低0.7个百分点。企业应收账款8118.29亿元,增长8.2%;产成品存货1947.51亿元,增长2.3%。
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为87.96元,同比增加0.01元;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为6.33元,同比减少0.5元。
2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为76.8元,同比增加2.3元;人均营业收入为156.2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为18.1天,同比减少0.7天;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为66.3天,同比增加1天。
附注
一、指标解释及相关说明
1.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营业收入: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3.营业成本:指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营业收入进行配。
4.资产总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5.负债合计: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6.所有者权益合计: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7.应收账款:指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8.产成品存货: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以及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9.营业收入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100%,单位:%。
10.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成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1.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收入×100,单位:元。
12.每百元资产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资产÷累计月数×12×100,单位:元。
13.人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平均用工人数÷累计月数×12,单位:万元/人。
14.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100%,单位:%。
15.产成品存货周转天数=360×平均产成品存货÷营业成本×累计月数÷12,单位:天。
16.应收账款平均回收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营业收入×累计月数÷12,单位:天。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增速均按可比口径计算。报告期数据与上年所公布的同指标数据之间有不可比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计算增速。其主要原因是:(一)根据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查范围进行调整。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变化。(二)加强统计执法,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要求的企业进行了清理,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三)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剔除跨地区、跨行业重复统计数据。
三、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即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四、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五、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