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河南省统计局发布了河南一季度GDP数据,“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9%”,是近几年来最好成绩,迎来了今年经济发展的“开门红”,但同时网上也出现了一些“一季度河南GDP名义增速仅1.22%”“现价增量180亿元,拖了全国后腿”等不准确的言论。在此,笔者想就河南一季度经济“成色”到底如何,做一个分析。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统计局发布GDP数据,通常不发布GDP名义增速,只公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GDP增速。这是因为使用GDP“名义增量”或“名义增速”反映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这是不科学的。“名义增量”及“名义增速”包含了实物量变动和价格变动两个因素,以此来分析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会出现大的偏差。用一个极端的例子就能说明:假如一个国家出现通货膨胀,这意味着这个国家经济发展出现了大的问题,但是按照“名义增量”或“名义增速”去分析,就会形成这个国家经济增长速度非常高,经济形势非常好的判断,这显然是跟实际完全背离的,所以反映经济增长要使用按不变价计算的GDP增速。
根据GDP核算价值构成总公式:报告期GDP=基期GDP×GDP可比价发展速度×GDP缩减指数
即:GDP缩减指数是计算GDP增长速度的价格指数,它不是各产业简单地使用同一个价格指数,而是一个产业使用一个价格指数,如计算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使用农产品价格指数,计算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使用工业生产者指数等。
其次,笔者发现,网友们计算GDP名义增速,是用今年一季度GDP总量直接对比去年一季度发布的GDP总量,这里存在一个统计常识错误。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关于GDP核算方法制度的介绍,我国GDP核算包括季度GDP核算和年度GDP核算,两种核算均分为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在对上年年度GDP数据最终核实后,要对上年四个季度的GDP数据进行常规修订,作为计算今年季度GDP增速的基数,直接对比去年发布的GDP数据是不对的,需要对比修订后的GDP数据。经济普查后调整年度GDP历史数据,年度核算后调整上年季度GDP数据,这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通用做法。
笔者在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查询后发现,修订后河南2024年一季度GDP总量为14208.69亿元,据此计算,2025年一季度河南GDP总量比去年同期增约737亿元,名义增长5.2%,无论是名义增量、名义GDP增速、不变价GDP增速,均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处在较好的水平。
综上所述,河南省一季度GDP绝对量与上年比较的增量,一季度GDP增长速度与价格指数是匹配的,河南经济实现“开门红”成色很足,坚定扛稳了经济大省挑大梁的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