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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同意开展河南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统计调查的函

来源:设管处 时间:2025-05-28

豫统函〔2025〕26号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申请开展河南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统计调查的函》(豫卫宣传函〔2025〕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单位开展河南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统计调查。该制度制定机关为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文号为本文文号,有效期至2028年5月。

  请于2025年6月上旬,将本文批准后的调查制度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省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处存档。实施期间,《河南省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统计调查方案》如有调整,请按规定重新审批。

  特此函告。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