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7.4%(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4%。
分三大门类看,5月份,采矿业增加值同比下降0.2%,制造业增长8.9%,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3.4%。
分经济类型看,5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2%;股份制企业增长7.1%,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11.6%;私营企业增长8.8%。
分行业看,5月份,41个大类行业中有30个行业增加值保持同比增长。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长1.4%,农副食品加工业增长12.1%,食品制造业增长18.4%,纺织服装、服饰业下降9.0%,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24.5%,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增长10.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3.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下降3.4%,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增长4.8%,金属制品业增长14.6%,汽车制造业增长26.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下降2.4%,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20.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7.0%,仪器仪表制造业增长7.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9%。
分产品看,5月份,601种重点监测产品中,我省生产461种,其中有250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烧碱生产15.98万吨,同比下降3.4%;纯碱67.10万吨,同比下降10.8%;农用氮磷钾肥45.29万吨,同比增长20.3%;初级形态塑料16.19万吨,同比增长2.9%;石墨及碳素制品33.36万吨,同比下降16.8%;十种有色金属47.94万吨,同比增长11.5%;铝材102.53万吨,同比增长4.3%;汽车10.97万辆,同比增长26.6%;新能源汽车5.42万辆,同比增长20.0%;锂离子电池667.65万千瓦时,同比增长99.1%;电子计算机整机18.59万台,同比增长5.4%。
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6.6%,较同期降低1.8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373.59亿元,同比增长1.5%。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短期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和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交给外贸部门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一)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