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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河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综合处  时间:2009-03-30 14:25 

2008年,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相关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情况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2008年,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成立了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综合处,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省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指定两人负责全局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并下发局办文件要求各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及时在河南统计网上开辟专栏,公布了我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局查询、咨询相关信息。

(二)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省政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08年,我局编制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部门领导、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部门采购、专题信息、重大建设、重大会议、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其他信息等11个大类27个小类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河南统计网站、《河南统计年鉴》、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同时指南还确定了依申请公开办法,对不能公开的信息内容指南也作了明确的归类。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2008年,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一是以局办文件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制度的通知》(豫统办文〔2008208号);二是制定了《河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责任主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流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运作流程、公开的责任及监督检查机制等项,将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建立了《河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四是建立了《河南省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的要求,印发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五是建立了《河南省统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及时在河南统计网上公布统计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要求局机关各处室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必须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六是建立了《河南省统计局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情节及做法予以责任追究和处罚。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个全新的探索领域,为了在实施过程中不出现重大差错,通过局视频会议系统对全局以及各省辖市如何通过河南统计网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培训,加强对局各处室和各单位的业务指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同步运作;积极参加省政府电子政务办组织的培训交流,提高专业能力,增加见识。

(五)开辟专栏,认真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使河南统计网成为省统计局信息发布的主渠道。20084月,我局按照省政府要求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统计部门政务信息,按要求每条信息都有方便查询的索引号。社会公众可通过河南统计网上的“建议留言”、“局长信箱”、“参政议政”、“举报投诉”等栏目或者省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向我局提出信息要求。二是建立了《宏观经济数据库》查询系统。及时在该数据库中加载了自2002年以来的数万个宏观统计数据,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全省统计数据专栏,为社会公众查阅利用统计数据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三是建立了《工商企业名录查询》,被省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到主页面显著位置,为外地来豫客商实现了较好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及数量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了部门领导(领导简介以及分工情况)、机构职能(包括机构职能、内设机构以及联系方式)、规划计划(包括省统计局发展规划、本年度工作重点以及工作总结)、法规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局规范性文件)、部门采购(包括本部门政府采购招标以及中标公示)、专题信息(介绍统计局业务、重大活动以及相关活动)、重大建设(包括本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以及实施情况)、重大会议(包括统计系统本年度重大会议以及专项会议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备案)以及其他信息(包括统计公报、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等11个大类27个小类的政府信息。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389条,其中部门领导10条,占2.3%;机构职能3条,占0.8%;规划计划33条,占8.4%;法规文件26条,占6.7%;部门采购12条,占3.0%;专题信息117条,占30.1%;重大建设7条,占1.8%;重大会议19条,占4.9%;行政事业性收费6条,占1.5%;行政审批103条,占26.5%;统计公报、统计制度以及统计标准等其他信息56条,占14.4%

(二)主动公开形式

通过互联网公开。20084月,我局在“河南统计”网上设置专栏,作为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栏目下设11个大类27个小类的政府信息,由省统计局综合处专人负责发布和更新,除此之外,还根据统计局自身特点,通过互联网公开社会各界和公众关心的统计数据、统计分析等统计服务信息以及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受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好评。

通过统计公报和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形式公开。我局每年年初都通过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发布上一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每月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上月经济运行情况;2008年以来通过广播电视、在线访谈等形式发布政府统计信息100多篇次,通过报纸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统计信息50多篇。

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开。通过省档案局,公开我局政府信息。2008年一次性为省档案局政府信息专栏加载政府统计信息25条,陆续为省档案局提供公开的政府统计信息8份。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接待来人形式公开。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接待来人形式公开政府统计信息500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8年我局共接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03件,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依申请表格形式申请的4件,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的1件,以当面申请的300件,以电话形式询问200次。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503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均及时予以答复。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工作质量、版式创新上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的工作新机制。

1、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形成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各处室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建立责任制,使其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都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通过研讨会、行风监督会、咨询会等形式。不断探索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