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4.3%(以下增加值增速均为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长率),较3月回落2.5个百分点。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0%。
分三大门类看,4月份采矿业增加值与同期持平,制造业同比增长4.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同比增长6.6%。
分经济类型看,4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7%,集体企业同比下降13.0%,股份制企业同比增长4.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1.1%。
分行业看,4月份40个大类行业中有28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同比增长0.8%,农副食品加工业同比增长19.3%,纺织业下降3.7%,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下降0.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下降1.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增长1.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同比增长5.3%,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5.8%,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6.2%,汽车制造业下降19.8%,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增长13.9%,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8.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9.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9.1%。
分产品看,4月份601种重点监测产品中,我省生产480种,其中有212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钢材422.01万吨,同比下降0.2%;水泥1217.46万吨,同比下降6.3%;十种有色金属36.77万吨,同比下降1.2%;汽车2.68万辆,同比下降46.6%;轿车1.32万辆,同比下降31.7%;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0.32万辆,同比下降82.9%;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1103.83万台,同比增长5.4%。
4月份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率为96.1%,比上年同期回落2.7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390.32亿元,同比下降8.7%。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利用该指标,可以判断工业经济的运行走势,判断经济的景气程度,也是制定和调整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产品销售率:是销售产值和工业总产值的比率,用来反映工业产品的产销衔接情况。
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在计算出口交货值时,要把外汇价格按交易时的汇率折成人民币计算。
2、统计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5、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有控股处理。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
股份制企业是指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的经济组织。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是指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为“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经济组织。